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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平罢风波享恬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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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这刘小乐的发小兼曾经的情敌因与王季礼的婚事即将敲定,忍不住来到赫儒依家炫耀一番,谁知赫儒依不仅不若往常一样被动挨打,反而掌握了话语的主动权,一时不查,竟给赫儒依道了歉。

    虽张氏告诫赫儒依不要与刘小乐来往,但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态度,赫儒依还是希望能与刘小乐和平相处,一方面自家在凤栖村根基浅薄,无依无傍,也就不好与人结仇;另一方面,如果王季礼考上秀才,又与刘小乐结婚,那就是村里乃至镇上都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得罪了他们对自己没有好处。不是有句话说的好么,“小孩子才分对错,成人只看利弊”,所以,鉴于前世的经验,她选择了息事宁人。

    “其实,我现在才觉得,只有小乐姐和他才最合适。我一直把他当哥哥去依赖而已。何况,现在我在守孝,三年内是不会谈婚论嫁的。你俩能走到一起,我也是乐见的。而且我娘也说,是把他当自己孩子看的,那十两银子就是给他的,你们也不要有什么负担。”

    赫儒依的一番话让刘小乐非但不能找茬,还有些受用。毕竟这件事他们三人做的都不甚光明,只能当作没有发生。

    “赫婶子待礼哥哥好,我们一定会感念的。”刘小乐觉得自己是闷声发大财,自然也就忘了今天来此的目的。当然,在她看来,结果远远好于预期。而且今天还有特别满意的地方,就是她一直在说“礼哥哥”而赫儒依只用“他”代替,这也就说明赫儒依本分多了。

    其实,在刘小乐看来,赫儒依一直是她羡慕、嫉妒的对象,就如同村里的妇女都讨厌张翠兰一样。村里的小姑娘都是要分担家务的,可赫儒依不是。赫儒依在外有能干的父亲,在家有温柔的母亲。她与她母亲一样,都是享福之人,她们白皙漂亮,一点都不像农村人该有的样子,连穿衣打扮都像是城里人。她们说话从来不是财米油盐,总是满口的诗文挂在嘴边,就像不用几句成语都不会表达感情了一样,这也是刘小乐最嫉妒的地方。她没念过书,但是刘小乐教过她,可因为是她教的,所以水平总比她差好大一截,每次听到她和王季礼说话,她就自卑到了仰望他们的地步,所以渐渐的,这羡慕与嫉妒变成了恨,恨到想要毁掉赫儒依的一切美好。

    终于,她等来了机会,王季礼要去镇里随丁举人进修,想要参加童子试,考取秀才。无奈王家勉强交得起束脩却没多余的钱送礼,她就把主意打到了赫儒依身上,她知道赫家在村里也算条件好的,赫儒依又十分迷恋王季礼,所以就故意经常念叨王季礼可怜,家里连束脩的钱都拿不起。又说可惜自己家里太穷,否则就算偷也要拿给王季礼。如此这般在赫儒依身边念叨,赫儒依也就产生了偷钱的念头。

    然而刘小乐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她打小就喜欢王季礼,两家相隔不远,在她看来是比刘小乐还青梅竹马的。王季礼生的漂亮,学问又好,村里人都说他是能有出息的。可是她比不上赫儒依见多识广,就只能另辟蹊径,把自己打造成温柔知心的模样,总归这些年在王季礼心中也算能与赫儒依一较。

    这次,亏得有这样一次机会,赫儒依向来是蜜罐里长大的,不知疾苦,也无城府,所以当她说自己哪怕是偷也要给王季礼凑束脩时,赫儒依就下手了。赫儒依把钱给王季礼的时候只说让他先用,王季礼便十分感恩。待自己无意中提到赫儒依是从家里偷来的钱时,王季礼便觉得赫儒依也不过如此了,一直是他高看了。因着实在差这份银钱,就拿着了,可是心中始终是不舒服。加之自己在一旁可惜,希望赫儒依悬崖勒马等话的说出,王季礼就只觉得自己善解人意,原本他家就在两个女孩之中挑选,有了王季礼对她的肯定,二人的婚事也算是板上钉钉了。

    想到这些,刘小乐的脚步也轻快起来。

    这边,张氏也听到了赫儒依两人的对话,深觉这刘家丫头太过欺人,但一想这银钱本就是打了鸭脑袋拿不回来了,这么卖一个好也不错,又觉得赫儒依长大了,学会为人处事了。

    却说这刘小乐离开赫家的时候已近中午,简单用过午饭后,张氏就说要带着小一、小二去田里掰点玉米回来煮,顺便挖点野菜回来*食。一家人把两只狗拴好,又锁上院门就出去了。

    这是赫儒依到古代以来第一次和张氏一起到自家田里。看到满眼青翠、十分茁壮的玉米竿上都挂着大棒的玉米,赫儒依也馋了,和小二争先恐后地往地里跑,挑选着自己看中的玉米。

    挑玉米大家是都会的,挑选茸穗下嫩上焦的玉米是最为鲜嫩可口的,但是为了保证不小心掰掉了没长成的玉米,还是要把玉米厚厚的外衣划一个小口,再用指甲戳破一个玉米粒,看看是不是迅速反浆,如果是的话,才是最好的。

    赫重瑞是个心细的男人,这一共就两亩的玉米地还种了两垄早玉米,专供夏季煮着吃的。掰了十棒玉米之后,赫儒依又把没了玉米棒的玉米秆用镰刀割了下来,防止别人趁虚而入,偷她家的玉米。

    都弄好后,又和小二一起,帮助张氏挖起野菜来。

    其实这野菜就是曲麻菜和婆婆丁,在农村都是剁了之后和糠秕一起喂给鸡鸭吃的。而在现代的时候,春天刚出的婆婆丁要卖五十多块钱一斤,到了种地的时候,婆婆丁也要十几元,婆婆丁清热去火效果很好,又不如曲麻菜的苦味大,把婆婆丁剁碎后和玉米面、糯米粉掺在一起揉成小饼,再用油煎出来,特别好吃。也可以把婆婆丁剁成馅儿,与猪肉馅儿一起包成菜饺,蒸出来之后也是没有苦味不说,还特别香。不过这都是现代人追求健康食品琢磨出来的吃食,现在在古代,每天喝玉米粥,肚里没油也能刮下来二两油,实在是想胖都难。

    如此想着,时间过的也还很快,小二还顺便捉了好多蚯蚓,说是要回家喂鸡,张氏直夸小二能干。

    可赫儒依就不行了,看到蚯蚓在小二的小筐里来回蠕动,她立刻头皮发麻,四肢无力,赶快别过脸去,强迫自己别再好奇心泛滥去看,否则晚上就睡不着觉了。可越是不想想那一堆蚯蚓,越是在脑子里挥之不去,胳膊上的鸡皮疙瘩起了一层又一层,大夏天的竟觉得冷了起来。

    “你也知道怕了,不知道谁小时候淘气,天天捉到蚯蚓后斩得一段一段的,看它爬够了才丢去喂鸡。”张氏取笑着。

    “娘!你说的我都不记得了。”赫儒依怕张氏再说下去恐怕连晚饭都吃不下去了,赶快撒娇发嗲。

    “好吧!你这孩子!”张氏笑道,心想着,还是个小孩子呢,别看她这几天做事成熟了。“不过啊,我记得那时候鸡吃多了蚯蚓下的蛋又大又好吃,也不知道那个调皮鬼天天嚷着要吃。嘻嘻。”

    “娘——”赫儒依的这一声娘,更惹得张氏和小二笑了起来。

    蚯蚓?鸡蛋?赫儒依忽然脑子里闪过了一个致富方法,搞养殖?她怎么把这个忘了!

    “小二,今天的蚯蚓你且喂鸡,等明天你可要多捉一些,我们把它晒干了可以卖钱呢。”想到赚钱,赫儒依的眼里就布满了笑意。

    “蚯蚓也是药材?这倒是没有听说过。”张氏叹道。

    “我也是上次在回春堂里看到他们的药柜上写着蚯蚓的,咱们先捉个百十来条,晒干后下个集拿到镇上的宁寿堂试试。不成的话也耽误不了什么功夫。”虽然没看见回春堂的药柜上写没写着“蚯蚓”,但蚯蚓是药材的事儿她还是听说了的,有一次镇里组织农民到外地考察,其中有一次就是学蚯蚓的繁育技术,她嫌蚯蚓蠕动恶心,那次就没跟队去。但是听回来的同事说了蚯蚓的养殖方法,只不过养殖蚯蚓在古代的技术来说还是很麻烦的,所以不做也罢,但是蚯蚓的药用价值赫儒依还是记住了,其中的一样就是治疗半身不遂的,可见是好药。

    小二一听自己也可以单独做一样事情给家里赚钱,更是满口答应。

    “娘,其实我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咱们可以养鸡赚钱。”

    “养鸡?倒也是可以的,只不过养得多了,这野菜挖不起,如果挖不起野菜全都要用糠秕的话成本太大,这就不赚钱了。”说到赚钱,张氏也认真起来,毕竟种地对他们这一家三口实在是太难。

    “其实养鸡的成本不大,尤其是夏季,饲料可以用蛆解决。不仅省钱,还十分赚钱。”赫儒依得意道。

    “蛆?鸡吃了蛆确实好,比吃蚯蚓还好,不仅长的快,蛋还大。可是哪儿来那么多蛆供鸡啄食呢?”

    “我们可以养蛆啊!”想到当年同事说养蚯蚓的时候还说了如何养蛆,人往往就是这样,越是心里膈应的东西,记得往往越清楚,养蛆也是一样,听了一遍这么多年都没忘记。

    “养蛆?”

    “是啊!我观察过,刚出现苍蝇的时候是没有蛆的,可是十几天后,茅房里就出现了蛆,可见蛆是十几天产出的。那么我们就故意让苍蝇下籽,我们到时候就有蛆啦。”赫儒依说得高兴,浑不觉张氏这时候面色有些不自然。

    “你这孩子,好端端的观察蛆做什么。”忍住胃里的翻滚,张氏道。

    “娘刚刚还说我玩蚯蚓的事儿,以前就是对长成这样的动物好奇嘛,所以才留心一下的。”赫儒依觉得现在撒谎都不用草稿了。

    “那你有没有玩过?”张氏真怕赫儒依说有,连小二都准备好了鄙视赫儒依的神情。

    “呃——”赫儒依只顾沉浸在发家致富的美好梦境里,这才注意到娘亲和弟弟的不自然,赶紧澄清道:“别这么看我,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