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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挑战(5)(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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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代表的是一个的人的心性与品行,字就是一个人最真实的写照。

    在这个世界上,字很重要。而在龙庭国,字,更是一个人能够获得多大地位的凭证之一。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文章很重要,文采很重要,但是对于皇家选拔人才来说,字,更加的重要!

    身居高位的人,才学可以不出众,但是为人品行必须得过关,而字就是他们审判的第一关。

    邪宝儿看着手中的笔,脸色满满的沉静了下来,虽然这是比试,但是对于自己的字,邪宝儿要求一向很高,在任何场合,她都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字有任何的瑕疵,这点,可能也是邪宝儿唯一继承的书邪这个被九邪诟病的书袋子的唯一一个缺点吧。

    而邪宝儿写的也只有十个字: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宝儿,你就写这么俩字?”莫子轩皱着眉头,他真心的对这些字啊画啊什么的没兴趣,自然也看不出这字的好坏来。在他看来,这比试吗,自然是写的越多越好了,多了才有胜算,量多压死人嘛!

    “够了,字这个东西不用写太多。”文雅嘛,写得多了那就会失了自己的格调。而且——

    邪宝儿斜睨了墨朗一眼,对付这么一个小屁孩,写多了那都是欺负人!

    “好字,真的是好字!”九公子中排名第五的于锦也是一位世家出来的公子,尤其是他们于家还是几百年的清流世家,对于书法那可是要求甚高,不说别的,在于家就算是三等的小厮丫鬟,那都是识文断字的。

    “我看着两人写的差不多呀。”莫子轩挠了挠头,真心的没看出这字什么地方好来。是,是比他那狗爬般的字好看,周正一些,但是也仅止于此的吧。

    “差多了。”于锦鄙视的看了莫子轩这个不学无术的天魔宫少宫主一眼,真真就是一个江湖公子,对这些雅事是一点儿都不懂呀!

    墨朗写了一首脍炙人口的大诗人王摩诘的《少年行》: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七绝二十八个字,自然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可是他一停笔就听到了于锦的高谈阔论,眉头微微一皱:难不成自己的书法输给了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子?这怎么可能?

    “墨朗的字我就不说了,虽然最近一年有所精进,但是笔锋依旧是少年心性。”于锦斟酌了一下,还是最后还是违心说了这么一句话,墨朗的字就像是他的人一般,透着一股子的清高之气,清高中还带着几分少年的冲动与几分刻意的圆滑,字虽然好,但是毕竟是缺了时间的历练,不能说差,但是绝对说不出好来。

    “行,那你说说宝儿的字,我真的没觉得宝儿的字哪里好?”莫子轩继续挠头,一脸憨厚的让人忍不住扼腕,这小子的文学细胞真的是太让人无语了,那么好的条件却还是这样,唉,老天果然是不长眼的。

    “邪姑娘的字肯定是出自名家的教导。”于锦先是赞叹了一声,这样的字就算是于家的小辈也没有几个人写得出来,估摸着也就是他的长辈才有这样的水平。

    “你的废话还真多。”墨朗脸色不怎么好看,看着于锦的目光带着丝丝的寒意。

    怕你啊!

    于锦一挑眉,别说是墨朗,就算是墨家他也丝毫不惧!他们家可是清流,墨家若是想动,也得看看他们是不是有那个胆子,看看皇帝是不是容得下他这么做!

    “我不能说邪姑娘的字有多好,从字体上来看,她的字跟墨朗的字是不相伯仲的。”于锦清点了下头,缓缓地说道。

    “那你还这么说!”莫子轩直接翻了个白眼,别说他,就算是其他人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小子该不会是因为邪宝儿年纪小就给出了这样的结果吧?这可就有点儿太过分了,虽然他们看不惯墨朗,但是好歹也是这么多年的交情了,自然也不能让他被人欺了去。

    “邪姑娘的字比墨朗的字多了一点儿东西——”

    于锦微微一笑,眼神中却带着清亮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