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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奔赴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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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诧异地看了看林默送上来的皮制小护腰。

    “围上试试。”在林默的示意下,我把护腰在腰上一扣,垫得还比较厚,小蛮腰顿时成了水桶腰,更显不出胸部了。

    “我要去军营一趟,你跟着我最好改装一下,免去不必要的麻烦。”林默道。

    在画本里,女扮男装,试问,我看得还是不少的。

    “那束胸呢。”我问道。

    林默的视线轻轻扫过我的起伏。我挺挺身前,我个人觉得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就这样吧,时间有限,把衣服换上吧。”林默不以为然道。

    “这暴露了,可别怪我。”我心中不满,一边套上男装,一边说道。

    林默看着换装后的青葱少年,加上围腰后原本盈盈一握的腰粗壮了很多,但眼神灵动,唇红齿白,看来着男装也不见得安全。

    肃肃秋风,平沙莽莽,斜阳九月,夜间仍有寒意,离边塞到边陲小镇的大路上,大漠黄沙,风急沙腾,行人稀少,四周寂静。

    鸿雁惊起,远处传来哒哒马蹄声,片刻间,一匹骏马疾驰甚急,马上人穿着墨色的长衫,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束于脑后,几根发丝随着马匹的疾驰,微微飘拂,五官似雕刻般分明,双目炯炯有神,外表俊美异常。

    那人身前环抱着一小坨物什,用黑色披风裹得严严实实地,看起来十分娇小,不时出现些起伏及传来阵阵咒骂声,只可惜在一片疾驰中只显得细碎,倒是让马上人嘴角漾着令人目眩的微笑。

    马蹄奔驰的声音,在寂静中十分刺耳,马上人把缰绳微微一紧,低头对着怀里的物什说道:“唯姑娘,莫再骂了,此刻已近边疆的城镇。”

    怀里的人狠狠扯下盖头的黑色披风,只见来人少年模样。乌发如墨,发丝在披风下久了显得微乱,如今在风中飘飘逸逸的。顾盼之间,充满灵动。

    此刻只有愤怒可以形容我的心情,你说去军营吧,怎就得去最远的边疆军营呢,我大呼着新鲜空气,整整赶了三天三夜的路,一路颠簸,如今屁股都失去了知觉,一动都觉得疼。

    “你用法术一飘就是十万八千里,何苦带着我来受罪,我觉得你是故意的。”我气道。

    “你当我是孙猴子吗?何况到了凡间,法术还是有限制的,少用的好。”林默答道,一边搀扶着我下马。

    一落地,我一瘸一拐地直奔大地,俯躺在地上,还是四爪着地的感觉好啊。

    “身体太弱了,不过保持这些姿势也挺好,至少想来是安全了。”林默看着我一点都不优雅的动作,笑道。

    “什么安全不安全的。”我纳闷道。

    “林默,你可总算回来了,陆将军命我在此等候,可是见天的问我你的下落呢。”语音清脆,说的是一口不标准的官话。来人中年模样,面带微须,身材略胖,脸上带着热切的笑容,一边说道,一边把身后的一位姑娘拉了出来。

    “当然,着急你的人,可不是只有陆将军一个,雅妹子你说是吧。”

    “默哥哥。”这是个温柔、甜美的声音。当然,声音美,她的人更美,一双剪水双瞳含情脉脉地看着林默。

    “虎哥,雅妹子,我现在就去见云生。我身边的这位少年是我的表弟唯宁,还望这些天帮忙照看下。”林默拉起趴在地上的我说道。

    “他年纪尚小,总改不了贪玩的性子。”林默拍着我身上的黄沙,笑道。

    “林默,你家血脉真养人啊,个顶个的,都漂亮得跟娘们似的,你放心,你兄弟就是我兄弟。”那个叫虎哥的壮士,一把揽过我的肩头,拍了拍我的肩膀,疼得我咝咝直叫。

    此时,他笑容更见开朗,大声地说:“还真跟娘儿似的柔弱啊。瞧着身前没几两肉。回头叫雅妹子给你补补。”

    一下被人踩到痛脚,我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瞄了瞄那雅妹子身子的气势磅礴,又瞄了瞄阿虎哥的宽广心胸,最后低头瞄了瞄在护腰衬托下更加一马平川的身前,好吧,我甘拜下风,我承认,就算不束胸,也暴露不了。

    我情绪不高地跟着虎哥走向长街,主要是虎哥太有眼色,拉着我的肩膀频频眨眼,想让雅妹子与林默独处。我走得一瘸一拐的,看得虎哥受不了,一把抱起了我,吓得我呀呀直叫。

    “等下,虎哥,我有话要和唯宁交待。”林默身形动处,手臂—抡,眨眼之间,从虎哥手里抢过了我。

    我落在林默怀里,疑惑道:“交待什么啊?你快去快回就是了。”

    “束胸还是要的。”我被林默的话搞得一脸雾水。

    但接下来他的动作让我恼羞成怒,他抱着我时,手好巧不巧刚好放在了我的左胸上,刚还不觉得,现在被他有意地这么一抓,我顿时羞红了脸。

    “快放我下来,色胚子,登徒子,你有看过两个男的抱在一起的吗?”我抡起拳头,一阵狂打,奈何对方皮粗肉厚的,疼得还是我自己。

    他弯下腰,放我下地,靠近我耳边,把话声放得极低:“下次不要再让人抱了。”

    幸好,此时我俩都在暗处,我游目四顾,发现虎哥和雅妹子正在一边交谈着,但两人的眼光老往这边瞟。

    我没好气地道:“知道了。你快点回来,还有四天呢。”生命诚可贵,迫使我不得不向恶人低头。

    林默从腰间拔了把小刀,快速割破手心,将流敞不止的血装进了瓶子,见装着快到小半瓶,点了穴道止血。

    “如果我赶不回来,你喝了它,疼痛可得到缓解。”随后递给我一瓶子。

    “你是说,你的血也可以治好我的病!?”我心头狂喜,精血,精血,不只是精,血也是可以的嘛,话说抽多点血,总好过那啥吧。

    我的思绪被腮帮子的疼痛拉回来,“饭收。”我喊道。

    林默用力扯我两边的腮帮子,怪之怪我还有些婴儿肥,脸颊上的肉此时铁定红了。

    “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炼化精气靠饮血一时方可,但长久只会走火入魔。”林默的眼神犹如利刃,长叹了口气,说道。

    “你留在此地,莫闯祸。”林默身形一闪,飘落在马上,骏马狂奔,消失在漫天黄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