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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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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对锦衣卫来说,匕首轻巧灵便,出入无痕,最适合暗夜中的刺杀。刀剑这种寻常的武器,于他们倒太过笨重。

    就算锦衣卫的标志之一是绣春刀。然而最有经验和最优秀的锦衣卫,却明白唯有匕首才是上上选。

    弃匕首而用剑,如同斩去一臂。

    果不其然,当接过郑斯瓒抛来的剑时,女子本能地蹙了蹙眉,左右舞了几番,才让那剑顺手些。

    “所以,你准备怎么做呢?”郑斯瓒淡淡问到,“就算是用剑,我,或者此刻暗中守护我的十余影卫,在你的剑下也都弱如蝼蚁罢。”

    “公子当我只是个普通的刺客。一个贪图郑家钱财,脑袋一时发热的刺客。不再是锦衣卫的瞬间夺性命,而是让你有足够的时间反抗。”女子握紧了手中的剑。

    “如果有充分反应的时间,本公子身为郑家嫡子,可召百余家族影卫相护。”郑斯瓒忽地大抵明白女子的打算。

    然而愈是明白,他的心就愈是生凉。

    只有凉薄。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惧怕或愤怒,只眼见得在各自无错的立场下,他们被导向了最错的结局。

    郑斯瓒果断地又多嘴了句:“你有伤在身。而且,估摸这伤势还不轻,断比不得平日。”

    “伤势无须在意。我依她的意思,给你配得上你的一死,也请你给我,配得上我的一战。”女子一字一顿。

    她旋即取出块黑布,将整个头包裹起来,只露出两只眼睛,一只鼻,和黑衣连成一片。

    那一瞬间,她浑身的气势都变了。

    冷漠,嗜血,暴戾,一双眼眸流转着修罗般的杀意,仿佛她人还未动,就有黄泉鬼哭相随。

    宛如那深埋的饕餮苏醒。一只要全部埋葬在黑夜中,才能唤醒的饕餮,终于张开了血盆大口。

    郑斯瓒的脸上忽地充满了肃穆。他扬起手,一竹筒烟火从他指尖窜上空,在秋空下一声轻炸。

    半刻钟后,无数道黑影无声无息,如鬼魅般出现在渭水畔。

    一道道,一抹抹,如满天的蝗虫闪现,若黑夜当头笼下。

    “这是我以嫡子的身份,能召集到的所有家族影卫。”郑斯瓒在重重保护圈中,负手而立,神色有些复杂,“一共三百名。”

    三百。三百对一人。

    就算对手是锦衣卫,在带伤还弃匕的情况下,这场胜负也有些难以预料。

    然而这一切,只换得女子眸底愈发炽盛的战意,那是种近乎嗜血的狂热。

    “斩!”

    女子握紧手中剑,一声清喝,如离弦之箭迎了上去。

    ……

    一个时辰后,渭水河畔重新恢复了宁静。

    乌鸦盘旋,鬼哭阵阵,秋风里充斥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近岸的渭河水都被染成了血红,河畔堆叠的三百具尸体,如同个人间坟葬场。

    只剩下了两个人。

    郑斯瓒依旧负手而立,只是触目满地的尸体时,脸色煞白:“三百对一人,三百全灭。就算是用剑,也不愧是锦衣卫。”

    郑斯瓒抬眸看向对面的女子,眉间一划而过的不忍:“然而,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值么?”

    那女子虽还在呼气,却完全没了人样。

    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完好,遍布的伤痕深可见骨,破碎的黑衣缝里露出血肉模糊。

    她的蒙脸布已经破碎,露出巴掌大的小脸,苍白如同死人,鲜血正汩汩流下,染红了她脚下的土地。

    “但总算是我赢了……总算还了她一跪……”女子虚弱地呢喃,眸底氤氲起缕安心。

    她抹了把脸上的血迹,看向郑斯瓒,本是重伤充血的瞳仁,却忽地爆发出精光。

    “那么,郑公子,你我该了断了。”

    郑斯瓒的眉间一派坦然,凉凉地笑笑:“现在想想,有意义么?死了那么多人,你费了那么多心思,最后结局还是一样的。”

    女子眸色闪了闪,摇头又点头:“或许是没有。然而这世间的恩怨,都一定是要有意义么?”

    “若按公子这么说,反正人人都要死,东西也都带不走,又何必去争去求呢?”

    郑斯瓒怅怅地看向渭河,河水亘古如斯,不管红尘纷扰难断,不管春草湮坟茔。

    “活着果然已经很艰难,若是连挣扎都没有,就都活不下去了罢。说甚惜命一条,有时,不过是为了一口气,才不枉世间走一遭。”

    郑斯瓒脸上的怅然消散,逐渐变为了种通透,一种如婴儿般纯净的通透。

    佛曰:顿悟一刹那。红尘拈花笑。

    女子沉默了。

    她倒没想那么多,不过是觉得,有意义还是没意义,本就是冷暖自知的事,不是那么容易,可以用什么去判定的。

    “放弃匕首,是为了平衡双方实力。三百对一,是为了将输赢拉到平等的界面。而不是让我像只蚂蚁,吧唧一脚,瞬间就被踩得粉碎。就算结果还是一样,至少我也能作出蚂蚁的挣扎。”

    郑斯瓒笑意愈浓,如白日的焰火,绚烂到极致,没有人看见,却又马上就要凋零。

    就算众生如蝼蚁,蝼蚁也有蝼蚁的挣扎。

    就算终点皆是死,谁也没资格说是徒劳。

    挣扎的蝼蚁,因此可被称为人。

    给与蝼蚁挣扎机会的人,因此显一颗丹心。

    “你不用说玄乎,我不过是了她的心愿。配得上你的死法,大抵是这样子罢。”女子神色复杂地道。

    “我郑斯瓒,愿赌服输。死亦无憾,死亦有风骨,多谢了。”郑斯瓒释然地大笑一声,遂郑重地俯身揖手,向女子一礼,“不过,我是该叫你……”

    郑斯瓒的话头一顿。

    他微微抬眸,看了眼江石上放着的,那把女子换下来的匕首,语调忽地幽微起来。

    “我是该叫你辛夷的丫鬟,绿蝶。还是第三十六代南镇抚司镇抚,南绣春。”

    没有谁回答他。

    只见得一抹黑影如鬼魅驰来,一线匕首寒光一闪,比眨眼还短的功夫,连惊呼都来不及发出。

    骨碌碌,男子的人头就滚到了地上。

    匕首上三个刻字,被鲜血勾勒:南绣春。

    江畔边一片寂静,唯有秋风瑟瑟,渭水千里清波,雁阵嘶鸣。

    江中一叶渔船,船头有个随父亲打渔的孩童,吟唱着久远的童谣。

    “三春阑珊蝶飞来,暗夜丹心映四方……”

    辛夷再见到绿蝶,是在第二日傍晚。

    绿蝶被郑家的小厮抬回来,说是郑家处理些渭水河畔的现场,发现了已昏死的她。

    看样子似是不慎失足,坠落江崖,被满江畔利石刮得浑身伤。有人认出她是怀安郡君的丫鬟,便顺道送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