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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知味书斋

作者:快叫女王大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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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缝完背包,又扯着快小布块缝了个小荷包,虽然手艺十分粗糙,不过多来回多缝几次,保证它不漏就成,至于丑不丑什么的,她是不介意的。

    完后她又取出那三两碎银子,用剪子绞了更小的几块碎银子出来,谢天谢地,剪子还是很坚挺的,并没有功成身退。

    第二日,她吃过早饭,收拾妥当,挎上背包,装上《千字文》并小荷包,荷包里装了些碎银子和铜钱出门去。

    照说她今个来的并不算早,城西的几家书社书肆都开门了,只那家三味书斋仍未开门,她便上了其他几家书店瞧了瞧,估摸是她年纪小的缘故,其他几家书店的掌柜瞧见她去了,面色并不好看,话里话外都是劝她回家玩去。

    也怪不得掌柜,她现今这身打扮,确实不像是有闲钱能念得起书的人家的孩子。掌柜的只是劝说,并未赶人,着实算得上和蔼了,她便也就乖乖的出了店里,不在那处惹人心烦。

    出来一瞧,三味书斋仍未开门,这都日上三竿,算是很疲懒了,不过一想那掌柜说好听了是随意不拘小节,其实是吊儿郎当的模样倒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知味书斋未开门,她也无处可去,便索性再上街上逛一逛看看有没有需要的物件,再添置一些。

    现今她最主要的还是要再添置一身衣裳,若不然,身上这身穿脏了,便没有得换洗。

    赵记布庄做的是平头百姓的生意,铺子里多是些棉麻布匹,偶有几匹绸缎纺纱,也是旁的绸缎店里淘汰下来的旧花样。

    这次她学聪明了,跟在一个妇人后头进了布庄,妇人去挑花样去了,她便在店了这看看,那瞧瞧,又问店里的小二,铺子里可是有成衣卖。

    小二只当她是那妇人的孩子,态度便和气许多,告诉他成衣是有的,却没有她这样小的人穿的。

    这时候的衣裳多是家里妇人买了布匹回去自己裁做的,店里倒是会做些成衣,却都是大人的款式,小孩子是没有的。又笑她道:“小姑娘可是想穿新衣了,来来,来这边看看花样,让你阿娘买了回去给你做。”

    连着问了好几家店,都没有卖小娃娃衣裳的,墨七七也只得先放弃了,过些日子阿南帮上店里定做一套。

    路过一家零嘴铺子,上里头买了两包松子糖、一包兰花豆并盐煮落花生,又上酒楼打了一小葫芦陈年竹叶青放包里揣着,这才去了知味书斋。

    好在知味书斋终于开门了,里头有两个书生在选书,并不忙,侍墨同侍笔两童子在柜台一旁候着,见她来了,还道:“嘿,瞧,是昨个那个小娃娃!”

    掌柜的倒是未有喝酒,只耷拉着眼皮坐在柜台后头慢悠悠的翻一本书,墨七七挪过去,把背包里的兰花豆并落花生取出来放在柜台,掌柜并不在意,仍旧慢悠悠的翻自个的书,墨七七又把包里的酒葫芦取出来放在柜台上。

    掌柜的这才把目光移过来。

    墨七七嘿嘿一笑,滑稽的拘了个礼:“谢过昨个先生的指点之恩。”

    掌柜的“唔”了一声,漫不经心问道:“昨个教你的字,可还认得?”

    “认得的。”昨个掌柜的教了她十几个,余下的是侍墨同侍笔两小童子教的,五十个字,正好一页。墨七七翻开《千字文》,把那一页上的字都念了一遍。

    听着她词正音准的念完一页书,掌柜的耷拉着的眼皮一掀,道了句:“唔,不错,孺子可教。”

    墨七七一听,心中暗喜,捧着第二页又凑上去请教,她不贪心,只问了二十来个字便停下了,一次问多了她怕记岔。

    将书本一收,掏出那两包松子糖凑到侍墨和侍笔跟前,笑得眉眼弯弯:“多谢二位哥哥的照拂,小小心意,若是二位哥哥不嫌弃,还请笑纳。”

    侍墨侍笔二人心中一囧,接过糖包忙道:“不嫌弃,不嫌弃。”

    这么小点人,跟大人一样行事送礼,怎么瞧,怎么好笑。

    墨七七自然也知道自己这般做法有些搞笑,不过旁人待自己好,这是情分,人情这东西,本来就那么多,如果一直只出不进,不多时,那点情分就耗尽了。

    她是打定主意赖在这儿学字,若整日不知收敛的问这问那,是要叫人反感的,自然要意思一下才好,所谓吃人嘴短,只要她隔三差五便给他们送些东西,再要去问他们些字,想来他们也不好意思不教。

    又花了钱买了笔墨纸张,凡学了新字,先在书本上用拼音标了读音和译词,然后在纸张上抄写几次,书斋里头有书桌和凳子,可她个子太小,坐在凳子上太矮,踩在凳子上太高,只好跪着,好在冬天的棉裤厚,倒是也不太咯膝盖。

    现代的孩子,除非是去学个书法兴趣班什么的,不然,毛笔字肯定写得一个比一个难看,她自然也不例外。

    她的毛笔字歪歪扭扭的,跟鸡爪子刨过似的,丑得侍笔和侍墨两个孩子都看不下去了,抽空便过来教一教她,不过她确实没有基础,并不是一朝一夕能教得会的,侍墨便让她先莫要急,一笔一画的教她写些简单的字,先把基础笔画写工整了再去考虑旁的。

    她知晓自个的斤两,便也受教,人都是有些好为人师的习惯,两童子见她学得认真,教得便也就仔细,她自个也不急功近利,写上半个时辰,便念上会书,然后再请教几个新词句,然后再练会书法,这般交替,不容易累坏手腕。

    到了午时,她便去街上吃些小吃,然后下午继续来学,一日能认好几百个字,虽然写得仍旧是难看。

    这几日她整日早出晚归的,都没见过阿南,只是每天晚上火塘边上偎着的瓦罐和一直不曾减少的柴火提醒着她阿南一直在照顾她。

    今天鸡一叫,她就起来去阿南家找阿南,阿南家的棚子离她这不算近,当然都在城北,也不远。阿南家的嫂嫂正在屋棚前淘米,看见她,哼了一声,屁股一扭,转头就进了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