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 重生打脸日常 > 第102章 买房后续(1)

第102章 买房后续(1)

推荐阅读:
千千小说网 www.qqxs.so,最快更新重生打脸日常 !

    “老丁,你知道吗?我刚刚又听到了一个惊悚的消息!”

    丁经理淡淡地瞥了眼钱致远,对钱致远嘴里的“惊悚消息”,并不感兴趣。

    知晓丁经理本性的钱致远,不受影响,依然做出一幅“受惊过度”的模样,道:“林梦婷竟然在我们公司旁边的小区,定了一套三房两厅的房子!”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丁经理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这一年来,几乎公司每个业务员都买了一套房子,而,他和钱致远已经各买了两套房子!

    “那你知道林梦婷选择的是首付两成,还款二十年,月供四千块钱这件事情吗?”钱致远慢悠悠地抛下一枚“炸弹”,说来,最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也满腹的震惊和不可置信。

    若非,他重生而来,拥有对未来数十年世事发展变迁的“预知”,知晓再过几年,房地产业就会大热,他也不敢做出一举买下两套房子,并打算再继续“买买买”的决定!

    但,即便如此,让他做出为一套房子就月供四千的决定,却也不太可能。

    偏偏,林梦婷这样一个年轻的姑娘,就有这样的魄力!

    “什么?!”丁经理也惊住了,不过,倒底是多活了几十年,在职场历练数十年的老油条,很快,他就明白了林梦婷的用意,不由得称赞道:“没想到,这样一个年轻姑娘,竟然拥有这样的胸襟,胆量和气魄!”

    “是呀!年轻小姑娘都能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们也不能被比下去,你说,是这个理吧?”

    如果不是知道林梦婷颇受老天爷眷顾,人生之路,犹如开了挂一般顺风顺水,不仅得到许多贵人的帮助和提携,就连自己也都很有能力,钱致远还真得难免怀疑小小年纪,就做出这样决定的林梦婷是否和他一样,也是一个知晓未来世界发展历程的重生者。

    不过,想起前世自己从旁人嘴里听到的和林梦婷有关的消息,钱致远又摇了摇头,将脑子里浮现出来的念头掐灭。

    这个世界,哪有那么多重生者,如果每个人都可以获得重生,岂不早就乱套了?!

    “我去看了下,那个小区确实不错,里面的环境很好,附近也有大型的公园和购物广场。旁边不仅有成教学院,还有实验小学和中学,方便小孩子就近读书,节省了大量接送的时间。”

    钱志远侃侃而谈,话里话外都在劝说丁经理也去书香苑小区买一套房子。

    “就算你真的担心每个月的工资,不能供下三套房子,你也可以跟公司申请,预支一部分工资和资金,首付多交一成。这样,每个月只需月供一千或两千元,加上你前面两套房子,每个月的月供也不超过五千块钱。”

    “再或者,你也可以直接将房子租出去,租金虽不能抵消月供,却也能节省一多半的月供。等以后,你想要在这儿住的时候,就再将房子收回来,就行了。”

    真以为,钱致远这个“重生者”,就那么好心?想要提携丁经理这个“小伙伴”呢?!

    不过是因为丁经理和财务部那个老古板总监关系特别好,又是公司的中层,在高层那儿能说得上话。由丁经理做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才能避免他这个普通的业务员出头,申请还没递到高层那儿去,就被一直瞧他不顺眼的财务总监给拍回来啊!

    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哪怕他再如何地解释澄清,也会成为公司高中层圈子茶余饭后的笑料啊!

    丁经理有些意动,却依然沉吟不语。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真做了决定,那么,他就必需缩减生活开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大手大脚。

    而,一个男人,手里没钱,很多地方就不能去,就会错失扩大交际圈,结识更多朋友,得到更多贵人提携相助的机会。

    “老丁,你也不是一个婆婆妈妈的人。做这么个决定,就有这么难吗?”钱致远拍了拍丁经理的肩膀,径直做了决定:“下班后,我们一起去看一看。如果可以的话,就一起签约。”

    说到这儿时,钱致远还特意顿了顿,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丁经理,道:“以后,你会感激我的。”

    无论在哪个时候。房子都是最保值的东西,也是最值得投资的东西。

    一想到十年后,随便哪一套房子卖出去,都能赚个几百万,让他彻底享受一把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的感觉,就让钱致远忍不住地笑出声来。

    当然,事实上,若可以的话,钱致远并不愿意将大部份精力放在房子上。毕竟,哪怕,他明知眼下这些“大白菜”般廉价的房子,往后,都会成为“黄金”“钻石”一类的存在,但,没有资金,一切都是浮云!

    若非,林梦婷买房的举动,给他敲了个“警钟”的同时,也让他想到了另外一种“发财”的机会,他还真得会为了赌那么一口气,而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与林梦婷死磕上呢!

    这,岂不是“本末倒置”,真正地辜负了老天爷给予他的“金手指”?!

    ……

    ——有那么一个和房子有关的事例。

    一个人,当年,将自己市值百万的房子卖掉,开了一家实业公司,努力在商场钻营拼搏,与无数老狐狸厮杀了十多年,累得心力交卒后,又将那套房子买回来了。

    而,这一来一回,就有近一千万的差价。

    相当于这十多年,他都白活了!

    ……

    于是,在林梦婷并不知道的时候,书香苑这个小区的房主,大多都是公司的同事了。从某方面来说,书香苑这个小区,已隐隐变成了宏兴公司的“宿舍”。

    很多年后,那些因为林梦婷做出来的这种出乎人预料之外的举动,因为钱致远的蛊惑而一窝蜂地也跟着买房的人,都打心眼里感谢林梦婷和钱致远这两位引领了“买房”潮流的人。

    ……

    这些,却都是后话了。

    ******

    和编编商量了,下周五入V,应该会有一部份章节倒V,等我明天再跟编编确认,么么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