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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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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意料。

    夕时从十六岁接第一单委托开始,到现在已经九年了。九年她看了很多的悲欢离合,吃过很多次亏,也长了不少心眼儿。可能这些心眼儿在外人看来还不如一个孩子,可她始终一个人,没人来教导她,矫正她,她所有的人情世故都是自己一点点体会出来的。

    从冯源吃饭时看到她开始,一切一切都透着诡异。

    夕时不敢多想,她觉得不可能。

    直到冯源被按在桌子上挣脱不掉,开始向她求助,她才迟迟地反应过来,她接这个委托的时候就一直在意,却始终抓不住重点的那一丝困惑——

    帖子发表于此时的一年前。

    就算时间可以作假,请了计算机高手改掉论坛时间,那么论文呢。

    论文是前天晚上被偷的,帖子却是在四五天前放出来的。而那个时候魏毅然的论文根本还在他自己手里。

    不是论文自己长腿溜达到了四五天前,或者一年前。

    是有个人,能够穿越时空的人,带着这份论文回到了过去。

    而这个人和夕时长得很像,像到如同一个人,让冯源忌惮,让冯源在临危的时候向她求助——事情是你让我办的,现在你却干看着不管,就不怕我将事情抖露出来——夕时想,当时冯源的目光应该传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符合这些条件的,除了“夕时”没有第二个人。

    长久的沉默过后,夕时对冯源说:“我再打给你。”然后挂断了电话。

    吕程静静看着她,过了会儿艰涩地问道:“你要走了?”

    夕时想,事情在这里结束也未尝不好。吕程已经帮了她很多,到底“夕时”的目的何在,冯源的威胁如何解决,这些剩下的事都只能她自己面对。

    “是啊,我得走了。你送我回去,咱们吃个饭,然后就一别两宽吧。”

    吕程的脸色再次黑云压境,夕时愣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我说错了,我并不是那个意思。吕程,我得走了,但我答应你,五年后一定会回来找你。”

    “夕时,别糊弄我。”

    “不糊弄你。”

    回去的路上两人始终沉默,该说的该嘱咐的,承诺的要求的,都已经成了老生常谈。

    或许到了这个时候吕程才明白,一切在她,她想回来,他只说一句,她也会放在心上。她不想回来,他说再多,她许诺得再好,都是空话,没用的。

    晚饭还是在那家家常菜馆,连着两天过来,老板以为他们要换些菜吃,极力推荐今日的招牌菜。

    吕程摇头,仍旧按着昨天的菜点了一遍。

    “人总要吃饭,再看到这几道菜,你会不会想起我?”

    夕时想笑,吕程的这种执拗真是植入骨髓了。

    她倒了两杯老板赠送的酸奶,推过一杯到吕程面前,“我们才认识两天,你为什么对我用这么深的感情?”

    “因为喜欢你。”吕程说得坦率。

    夕时唔一声,低头拆起了消毒餐具上的塑料封套。

    过了会儿,她说:“如果你不这么过于直白和着急,我或许还多相信你一点儿。”

    “如果不是你急着离开,我也会循序渐进。”吕程的内心在摇头,话这样说,心里却清楚得很。不会的,如果她不急着离开,他反而会更加来势汹汹,不择手段夺到她的心。不会像现在这样,小心翼翼,生怕一个差错,让她改变了回来的主意。

    夕时笑了笑,第一道菜已经上来了,她将拆好的餐具推到吕程面前,轻声说:“吃饭吧。”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吃过这顿饭,我去解决问题,你还要等待岁月。

    对你不公平,但我别无他法。

    欠你的,我回去后用我余生去还。只要你还在等我,我就和你走下去。

    #

    从家常菜馆里出来,夕时和吕程作别。

    没说什么话,该说的也早就都说完了。夕时认真地记住吕程的眉眼,菜馆招牌的红色灯光映在他脸上,红扑扑的,显得格外喜人。

    她上前抱了抱他,宽阔的肩膀透出他身上淡淡的柠檬味道。

    “吕程。”她将脸埋在他的胸口,低声叫他的名字,“五年,你可以不必等我。”

    “我会等,如果你觉得亏欠,就早一点回来。”

    这世上总会有让人无法抵抗的事发生,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如同跷跷板的两端。

    夕时一直觉得这个誓言太重了,可从她心底里,她多希望这世上能有一个人,在漫长的时光里记住她,当她归来,这个人在等着她。

    夕时用力挣脱了吕程刚刚环上来的手臂,她擅长奔跑,融入这段过去时光里的街景。

    吕程一直看着她的背影,那么大的一个登山包,将她的身影都淹没了。

    黑色是保护色,同时也是掩藏的最好颜色。

    那身影很快就消失不见,吕程的牙齿紧紧咬在一起,腮帮子绷得硬硬的,全身所有的力气都聚集到口中。他不想让自己显得脆弱和无助,他担心夕时就在某一个地方看着他。他说到的就要做到,五年不短不长,他可以熬过去。

    吕程走向路边的轿车,回身时注意到旁边通讯店的老板拿着门口的招牌,一脸的意犹未尽。

    吕程的脾气在克制,他和那男人对视了几秒,声音从齿缝中挤出来,“有事吗?”

    小老板呵呵笑了两声,抱着招牌闪进了店里。

    吕程车子启动的时候,小老板莫名其妙地跑出来敲了敲他的车窗。

    “哥们儿,不是我多事啊,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小老板扒着车窗,稍显歉意地看着吕程,“昨天你也来这儿吃饭了吧,和刚刚跑走的那姑娘一起。”

    吕程斜睨过去,有些拿不准这男人的意思。

    小老板继续说:“昨天你们在店里吃饭的时候,外面站着一姑娘,一边看着你们一边哭得稀里哗啦的。我多瞅了两眼,哥们儿,你是和一对儿双胞胎姐妹同时谈恋爱吗?你可能觉得我多事,但昨天那姑娘哭得真是惨。我就是想告诉你一声,昨儿那姑娘瞧见你们了,你要是瞒着的话,小心点儿。”

    说不好这个小老板是真心相劝还是真心看热闹,但他的话却让吕程心中咯噔一声。

    昨晚来404找他的,绝对不是夕时。

    “你昨天看到的姑娘,头发有这么长?”吕程在腰际比划了一下。

    小老板回忆了一下,“差不多,带点卷。”

    “谢谢你了。”吕程不想过多攀谈,需要了解的已经知道了。

    车子启动以后,吕程有些找不到目的地。他将车子开去了最拥堵的南京路,在熙攘的车流里,他缓慢前行,脑子里始终在琢磨一件事——

    那个“夕时”一直在身边。

    #

    离开吕程之后,夕时找了一间酒店住下来。规格很高,一应设施齐备,房间宽敞明亮。

    夕时在安装落地防盗门栓的时候,嗡鸣一瞬间袭击了耳膜。

    她用残存的意志扣下门栓把手,随后大片大片的白光让她失去了所有意识。

    等再醒来时,已是凌晨两点半。

    夕时就躺倒在玄关的地毯上,胳膊压在身下,麻得没了知觉,像是动画里的橡胶手臂。而她完全不能控制,只能用另一只手缓慢将手臂抽出来,一点一点等着知觉复苏。

    这期间,夕时就坐在玄关。

    身边有她的登山包,脖子上挂着银行保险箱的钥匙,哪怕孤身一人……

    夕时心里发酸,这回她骗不了自己了。

    她觉得很寂寞。

    人就是这样,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一个人咬着牙都能挺过来。而短短两天,和吕程相处了两天,现在她已经开始想念,开始觉得孤单像这房间里贴的暗色壁纸一样,让人凉飕飕的。

    她从不惧怕孤独,但她害怕孤单。

    胳膊已经缓过劲来,夕时掏出手机来看,有冯源那个手机号打来的四个未接来电。

    这手机是最普通最实用的经典款,在五年后智能手机占领市场的年头,夕时仍旧用着这款按键手机。号码也从十六岁起就一直没有变过,期间有手机通讯公司打来电话要求升级手机卡,夕时也是能拖一天是一天。

    毕竟她大多时候都往返在过去的时间里,而这个号码这个手机,不受时限。

    但这个手机几乎都不会响,以至于夕时经常会忘记自己还有个手机。

    没人会打给她,徐立辰也知道夕时飘忽不定,手机多半是打不通的。她不可能在这时接到五年后徐立辰打来的电话,就如同她回去后,冯源也不可能打通她的电话。

    但诡异的地方在于,就算是“夕时”将手机号给了冯源,可冯源想要找她,电话就没有拨去五年前的自己,而是打到了她这里。

    这还是夕时第一次,在过去的时间里接到电话。

    #

    将近凌晨三点,夕时没有把电话打回去。一个急于要钱的人,他一定还会再打电话过来。

    她去洗了个澡,有一种潜意识,觉得“夕时”会再次造访。

    但是并没有,直到天色大亮,手机没响过,房间没人来过。夕时一个人在落地窗前坐到早上八点,接到了冯源的电话。

    “夕小姐,算你识相,如果你再不接电话,我就直接找魏毅然去了。”

    夕时平静地说:“我在t市明轩大厦下面的快餐店等你,你什么时候过来了,什么时候再给我打电话吧。”

    说完就挂断了电话,没什么废话可言。

    等到九点,夕时坐车去了之前存保险箱的银行。

    冯源要的钱她可以给,因为事情由她而起。就算是“夕时”所为,那也是因为她。

    但出乎意料的,夕时在小格子间里打开保险箱的时候,里面除了一张纸卡,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