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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猎物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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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着月色和灶堂里的火光,三人围在院里的大石头边吃起了晚饭。

    这时候吃饭的恐怕也就苟超一家了。大多数村里人已经恢复了两餐制,而极少部分的实行三餐的人家也都赶在太阳落山前吃晚饭。

    苟超平时起的早,又处在长身体的时候,一贯是吃三顿的。只是晚上要接二蛋回来,而白山子总喜欢陪他同去,不爱在家做饭(←苟超估计他也不会做什么),所以一家人总是很晚才能把饭吃到嘴里。

    苟超自打穿越以来,每天都跟温饱作战,至于私生活上面的享受,还没来得及改造。

    几人吃饭时,要么是蹲在当做桌子的大石头旁,要么就捡个石块儿坐坐,桌椅板凳是一概没有。

    晚饭过后,苟超又要借着月色熬糖,明个正好到了给下线送货的时间,得连夜赶出三罐饴糖来。

    那少年卖糖也有些本事,开始的时候也是一天就能卖出一罐。可是他不像苟超,只要天气好就天天都去卖糖,这样市场的承受力度就有所下降,如无意外消费,就要两天才能卖光一罐。

    不过,因一直以来生意都不错,少年办事也大气起来,不再一罐一罐的上货,这几回都是两三罐的订货。

    月亮越发的圆润了,柔和的月光打在白山子身上,使得他□□在外的肌肤泛起莹白的光晕。

    唉,上天怎么就这么不公平,人家不仅长得好,力气怎地也这么大!明明看起来就一弱质纤纤的美少年,怎地手劲如此之大,也没见有多发达的肱二头肌啊。

    苟超在一旁呆呆地看着白山子熟门熟路地往外挤发酵好的汁液,这活现在都归他了。之前张小四也帮过苟超,不过张四郎应该比苟超这具身体大上一两年,而白山子差不多应是同龄。

    狗蛋也就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那也是自小做农活长大的,经过苟超几个月的调养,身板已经很是不错,虽然看着还是瘦,但很有些干巴力气。可与白山子一比,就远远不如了。

    想想力壮如牛的张小四,再仰望仰望白山子,难道正应了那句名言——身大力不亏!

    苟超再次吐槽了一遍自己的小矮个。

    白山子看着转身去熬糖的苟超,思索了一番,说道:

    “大郎,明个某去送糖吧。”

    苟超闻言疑惑地看看白山子,等着他的下文,果然,又听他解释道:

    “正好也把这两天攒的野味拿去卖掉。”

    之前苟超还很为白山子担心,无依无靠的一个人流落到此,又身无分文衣衫褴褛,都不知道他要如何挨下去。

    自己还颠颠的帮人打算,又是借种子,又是帮忙翻地的,追人后屁股让他补种了两亩田地,那晓得人家光靠打猎也能过得不错。

    虽然只有一把自己制作的劣质竹弓,可白山子还真猎了不少野物。不仅自家改善了生活,多吃了几回肉食,前些日子还跟着苟超去县城卖过一回山鸡野兔,得了不少银钱。

    也是那次一同去县城,苟超才发觉白山子一人也能过得不错,比两世为人的他对这个社会要熟悉的多。

    要按苟超的思想,那野兔要比山鸡贵的多,毕竟野鸡肉压根没多少,这时代又不像后世,野生资源稀少,消费者大多崇尚野味。

    没想到人家根本没在鸡鸭鱼肆去卖山鸡,而是把它卖给了专收名贵皮毛翎羽的店肆。

    好吧苟超这么个下里巴人完全忽视了那公山鸡的漂亮尾翎,还在心里吐槽了一路山鸡的瘦小身板。

    结果反倒是那两只肥硕的野兔,因竹箭穿身而过,皮毛毁损,只卖个肉价,还没那几根鸡/毛贵。

    白山子这回又打了两只野兔并三只竹鼠,还攒了两副蛇胆。

    他打猎的手法和张小四很不一样。

    张小四长得就一毛毛躁躁的大男孩,且为人如烈火般,又冲动又仗义,不仅身手了得还射猎俱佳。

    可他打猎时更像一个纯粹的猎人,弓箭多用来防身,收获大都来自于寻觅动物踪迹而设下的陷阱。

    所以张小四所得猎物很多都皮毛完整,同样的野兔不仅卖肉还能卖皮,获利要高上不少。

    而白山子就如潭水一般,除了和自己比较话多外,大多时候都安安静静,用现代的形容词来说,就是比较高冷。

    可他打猎却热血很多,从来都是一箭毙命不留活口。这次估计是吸取了教训,想要多卖些铜钱,两只兔子俱是穿眼而亡。

    可惜,兵器不给力,手工打制的竹箭不像钢铁利刃那么又穿透力,白山子空有神射手的本事,两只竹箭都从眼眶滑进了颈子里,破脖而出……

    苟超想了想,说道:

    “也好,那明个你就去吧。我头午遇到了童大叔,他明天也去卖野物,正好你俩同路,也有个照应。”

    白山子闻言一愣,显然没料到还有这么一出,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苟超一边翻搅糖稀,一边又抬头叮嘱道:

    “上次那孩子领了三罐,加上这回的定金,一共要收270文钱。咱家糯米已经不够了,周围的村庄我也换得差不多,这回你就顺道买上十斤。”

    苟超倒不怕白山子找不到接头人,那次两人去县城,专门给他做了介绍,就怕自己哪天脱不开身,还得让白山子帮忙送货。

    这不,这次就用上了。

    让白山子去县里也好,自己正好和村里人一起学学怎么采菱角,采莲藕。

    苟超是纯正的东北人,别说采藕,二十来年的人生中,吃藕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可人总要入乡随俗,何况还是多两种粮食的大事,天灾年份没准可以救命呢。

    苟超这阵子一直忙着赚钱,知道菱角这回事还是前些日子,二蛋班里的小胖子给他嫩菱当零嘴,才知道还有这么一种作物。

    泛红的菱角拿在手里,左看右看还真像大话西游里牛魔王头上的大角。苟超试探地吃了一个,发现和栗子有些像。

    只是一直忙着熬糖卖糖,还要上山下田,就错过了采菱角的最佳时间。

    昨个碰上童大壮一家,发现虎妞和童娘子采了好些乌黑的菱角,才知道这东西已经老了。

    可又听童娘子介绍了老菱的吃法,且这时候的菱角更易储存,就想着后天一定抽时间去学学采菱角。

    嗯,老菱配脆藕,看来自己又可以开发新菜式了。

    已经吃过很多次的麦芽糖了,加上这好吃的糖糖能换好多好多铜钱,所以二蛋这个小吃货早就不像当初那样一直守在灶边了。

    见白山子又霸着兄长聊的欢,二蛋早早就抱着小蛋进屋睡觉了。

    院中只余白、苟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声配着大黑小黑的哼哼声,伴随着麦芽糖的清甜香气,逐渐进入静谧的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