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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阴差阳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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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你不是哑巴么?”

    “王大哥已经看到了,小弟只是不善言辞。”

    “呃!既如此,兄弟来此已有四十五天,却为何一言不发?”

    “王大哥是自愿来此为奴的?”

    “当然不是。愚兄奉命率部潜入南诏打探消息,一时不察被南诏军发现行踪,寡不敌众被他们抓住,这才沦为奴隶。”

    “多谢大哥坦诚相告,小弟也是一样。既是阶下之囚,还有何话说?多说无益,不如三缄其口。”

    “原来如此。那兄弟你是如何进城的,以兄弟的身手谁又能抓住你呢?”

    “这、、、这个嘛······”

    少年郎颇为尴尬的挠挠头,稍作思量,道:“说来惭愧。大约两个月前,小弟出门游历时突遭大雨,又遇到洪流,遂被洪水冲走。醒来后就落在南诏人的手里,而后坐着马车一路来到这太和城,接下来的事情呢,王大哥也都知道。

    说实话,起初我并不知道把我从洪水中救起来的是南诏人,直到进了太和城才后知后觉,却已为时已晚。”说起自己沦为奴隶的经过,少年郎懊悔不已,一脸苦涩。

    这段记忆很模糊,就像睡梦中发生的事,无头无尾,这些天他一直在梳理这个亦真亦幻的场景。

    但这并不是最让他苦恼的直接原因。

    真正让“李锦龙”感到无奈的是,他不知道自己如今这副驱壳究竟是谁的,出身来历又如何。

    这具躯体留给李锦龙的只有几段童年时期残缺不全的记忆碎片,让他无法连贯起来也无法理解,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这些支离破碎的记忆究竟代表着什么,又从何而来。至于洪水中被救的场景,则是李锦龙附身时潜意识里的朦胧影像,这是他自己的记忆,与这副身体无关。

    除了童年的模糊片段,这身体的少年时代只残留着一幅无休无止的淬炼身体和舞枪弄棒的画面,余下近乎一片空白。

    莫名附身之后,李锦龙的丰富阅历填补了这副身体的记忆空白。

    正因为这样,才让李锦龙有些无所适从,但他唯一能够确认的是,自己完完整整的占据了这副近乎完美的身体。

    完美,这副身体真的很完美!

    李锦龙曾经的那具驱壳早已不再年轻,身材肥胖,体型臃肿,身体早就被酒色掏空了,健康状况很差;即使是身材如魔鬼般的女秘书千方百计的挑逗他,也无法梅开二度,通常都是吹吹箫,亦或是折腾几下便草草了事。可是他仍旧沉溺于美色,不仅与几任女秘书有染,还四处留情、遍地生根,以致家庭破裂,妻离子散。

    事业亨通之余,他又痴迷于权力,结果站队失误,后台锒铛入狱,而他也沦为殉葬品。风云突变之际,曾经纵横黑白两道的他身陷重围,之前和他有过亲密关系的女人避犹不及,非但不念旧情,反而纷纷揭发他,致使于他一手创建的商业帝国轰然崩塌,让他声名狼藉,仓皇出逃。

    四面楚歌,八方追捕。

    陷入绝境的他,星夜开车潜逃,试图走西南出境,却不料一百多名武装到牙齿的特警从天而降,再度围追堵截,致使他急中出错,最终车毁人亡。

    粉身碎骨的一刹那,他悔恨不已,短暂的一生全都毁在“贪婪”二字上,他想念自己的结发妻子和一双儿女,想念自己曾经拥有的温馨的家。可惜,忏悔来得太晚······

    ······

    关上记忆的闸门,少年李锦龙的脸上不知何时落下两行热泪,看得王天运莫名诧异,误以为他想家了。

    “兄弟不必难过,大哥我一直寻摸着逃出牢笼的办法,如今已经有些眉目了。如果兄弟愿意冒险,到时我们一起逃走,只是······丑话说在前头,一旦越狱失败,你我只怕性命不保,要埋骨他乡了。”

    “想家?”李锦龙愕然回神,暗忖:“家在何方,我还有家么?”

    撇头擦干泪水,李锦龙摒除杂念,微微一笑,“王大哥多虑了。如今这种生不如死的日子我是一天都不愿意多待,如果有机会逃出去,小弟自当全力以赴。常言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为了重获自由,纵然搭上性命,小弟也在所不惜,岂能埋怨大哥。”

    “好,兄弟够爽快!呵呵······”王天运开怀大笑,对少年郎的洒脱甚是赞赏,目光前所未有的真诚。敢情他之前一直对少年郎有所隐瞒,所谓的絮叨不过是佯装试探,其目的就是摸清他的底细,直到此刻才真正接受了少年郎,待之以诚。

    笑罢,王天运瞥见远处的甲士已经注意到自己二人,随即摆手示意少年郎赶紧弯腰干活,搬起一块百余斤的石头慢慢朝前走,待少年郎扛着一根重达两五百斤的梨木跟上来时,他低声道:“相处多日,还不知兄弟名讳,不知可否相告?”

    “大哥见谅,确是小弟失礼在先。我叫李锦龙,蜀中人氏,不知王大哥仙乡何处?”

    “啊···你叫李、景、龙?”

    一声惊呼,王天运手里的石头哐当落地,险些砸中脚丫,迫使他本能地后退两步,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少年郎,脸上浮现着难以置信的惊骇之色。

    “没错,李锦龙就是我,有什么不对吗?”(此锦龙非彼景龙,同音不同字。)

    “你是景龙少······咳咳,没、没什么不对。景龙这个名字好,响亮、大气,甚好、甚好!”王天运极不自然的讪讪笑道,惊疑不定的再看李锦龙一眼,而后俯身搬起石头,心事重重地自顾前行。

    眼见王天运脸色骤变,李锦龙误认为他是因为手里的石头脱手落下险些砸着自家脚面,脸上有些挂不住,自觉大失颜面,是以丢下半截话便转身就走。

    李锦龙摇头笑了笑,他说的都是真的,李锦龙这个名字他都用了几十年,岂能记错?于是他也不多说,扛着巨木不紧不慢地跟着王天运,腰杆挺得笔直,似乎肩上这点份量对他来说完全没有压力,轻如无物。

    这也是他刚才怅然若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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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