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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遭到突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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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着海凌珈扑出来的,是一匹马。

    准确的说,是一匹马和马背上的一个人,那个人穿着一身黑袍,戴着头套,手里拿着一把和他们之前遇到的净土教士兵使用的很相像,但是要大得多,也长得多的马刀。

    在末世里,你真的很难预测你在下一秒会遇到什么,比如说,一只丧尸,一头饥饿的狮子,或者说,骑兵。

    海凌珈的反应是足够快的,但是当那个骑兵连人带马向她扑来的时候,她连枪都来不及开,只能就地一个翻滚,拼命的躲开。如果她不这么做,她并不能保证能击中对方,但是可以肯定她会被那匹马撞翻。

    自从有骑兵开始,骑兵的最大威胁,就是冲击力。如果是战马已经奔腾了一段距离带起来的冲击力,那更是人体不能承受的。

    海凌珈能够避开这个突如其来的冲击,一来是她的反应的确够快,那一瞬间,她甚至都没有看清来的是什么,全凭着一种直觉幸运的躲开,而另一方面,则是对方没有冲刺的距离,骑兵显然是悄悄的潜行到山坡的转角,然后突然冲出来,靠的是马匹瞬间的从静止中冲出来的爆发力,如果,还有一段距离给马匹加速的话……

    一支突如其来的骑兵袭击了李杰的营地,海凌珈虽然狼狈的避开了致命的一击,但是她还没有来得及站起来,眼前就是一小队凶猛扑来的骑兵。她索性也没有跑,而是迎着骑兵翻滚到山坡转角的地方,背贴着山壁,从后面向扑出去的骑兵开火。

    在近距离内,海凌珈手枪速射的威力不是盖的,她手上的两支92改型手枪喷吐着火舌,子弹在黎明的黑暗中带着耀眼的火花冲向马背上的身影。但是,很多子弹只是在马背上的人身上弹出火花,似乎并没有对马背上的人造成足够的打击。也有被撂倒的,但海凌珈还没有来得及清点战果,就有3个骑兵掉转马头,挥舞着大刀向她冲来。

    “shit!”海凌珈的两支手枪同时空枪挂机,来不及换子弹的她只能把手枪朝对方身上一扔,在对方的砍刀带着雪亮的锋芒划过眼前时飞身一跃,跳上了马背,同时拔出随身携带的伞兵刀,趁着骑兵的大刀抡不到自己背上的时候,伞兵刀准确无误的沿着骑兵的脖子向下扎进去。坦白说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不过她的反应速度和弹跳力过去在黄金小队也是仅次于季忆的,而且她也的确足够冷静,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哪怕一秒钟的停顿。

    但是,就在海凌珈飞身跃上马背用伞兵刀干掉一个骑兵的时候,旁边两侧的骑兵她也彻底没办法在应对得过来。当海凌珈看到两匹马同时冲到面前的时候,只觉得心里一紧,全身的肌肉都绷直了,就等着两把雪亮的大刀将自己切成几段,但就在那两把刀即将砍到她的时候,那两匹马背上的人却也分别被一股力量冲倒。

    一声远处传来的枪响,一个近处扑来的人影。

    远处射来的子弹来自于边境,而近处扑倒骑兵的,则是海凌珈的搭档李瑞克。

    也就是这么一个瞬间,海凌珈已经在被她干掉的骑兵的坐骑上落座,虽然她从来没有试过当一个骑兵,但对于一个真正的战士而言,无论是什么样的战斗方式,都能在,也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当另一个骑兵扑向还没有在马背上坐稳的李瑞克的时候,海凌珈已经拽着马缰,两腿夹紧马肚子,挥着顺来的马刀扑了过去。她当然没有能够一下就达到对方骑兵的水平,但因为她的阻扰,李瑞克也逃脱了一劫。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海凌珈的反应速度和足够强大的身手,当另外几个骑兵压根就没有理会海凌珈,而是纵马直冲向还在宰割狼肉的零散队伍的时候,那些还沉浸在李杰等人猎狼胜利的壮举中和烧烤狼肉的憧憬中。一个士兵一手提着切割狼肉的战刀,一手提着一条刚剥好皮的狼腿,但骑兵带着晨风冲过来的时候,他怎么都没想明白那会是什么。说实话,骑兵这种兵种,在二战以后差不多都只是象征性的,他根本无法把眼前看到的东西和这种古老的兵种联系起来。

    当然他永远也想不明白了,因为就在他一愣神的看着那个扑来的巨大身影的时候,雪亮的马刀直接将他的脑袋砍了下来。在他的脑袋飞腾而起的时候,人体的血压也将他脖子里的鲜血冲向几米外的空中。

    他是第一个,但不是最后一个。

    短短几分钟内,涌来的骑兵就有四五十人/马之多,而且将李杰的保安团攻了个措手不及。由于在这样的近距离中架起机枪扫射绝对会误伤自己人,而且实际上也没有时间架起机枪,李杰保安团的士兵只能端起步枪仓促应战。好在他们用的是自动步枪,子弹可以连发,如果用的是老式步枪,打一枪还要拉一下枪栓的话,他们注定要全军覆没了。

    在这场混战中真正起到关键作用的是离战场还有200米远的边境,虽然因为观察死角的关系,他没有能更早的发现潜行而来的骑兵队,但是在战斗打响以后,他却在一片混战中保持着枪枪爆头的超高水准。很多次那些骑兵都是即将砍死对方的时候,自己先被子弹打碎脑袋,从马背上掉下来。这对于一开始占据着主动和优势的骑兵队来说,是个很大的心理打击。

    除了边境的远距离狙杀外,鲁斯再一次发挥了在李杰小队中定海神针一般的作用。他庞大的身躯即使在对方的骑兵的面前,也不显得特别的吃亏。而在战斗打响后,他就迅速的捡起了两把骑兵大刀,那是对方的骑兵需要用两只手才能很好的把握住的马刀,他却一手一把,背着黎明的曙光,像一尊生铁铸成的雕像一般往混战的中心推进。当他的两手将双刀抡起来的时候,刀锋带出的啸声真的像李杰在小时候看香港武侠片里听到的配音那样锐利。而他的刀锋所过之处,往往都是连人带马一起砍成几段的。

    那个场面无疑非常的暴力血腥和凶残,但对于他的队友,部下而言,看到他这样的表现,他们无不在内心庆幸这样一尊神是站在了他们这一边。

    战斗非常的混乱,也非常的惨烈。从来没有遭遇过骑兵这种物种的李杰保安团损失惨重,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有好几个士兵身首分离,还有好几个人被马撞伤踩伤。但是骑兵这一边损失更大,他们的人数其实是多于李杰的保安团的,但是在激烈的战斗中,他们的损耗速度远远超过对方。边境的远距离狙杀,鲁斯的神级步对骑表现,李杰、海凌珈等人机敏而凶狠的反击,都给对方造成了致命的打击。

    很快,随着一声尖利的哨响,突袭的骑兵开始撤退。

    他们来得突然,撤退得也很坚决果断,战术动作显得非常的专业。但是,来得容易,去得可没那么容易。毕竟,这不是在冷兵器时代,拉开距离固然有利于骑兵的冲刺活着脱离战场,但更有利于自动枪械的连发射击。

    当李杰发现对方想撤的时候,嘴角一动,冷冷的笑了一声,亲自端着一挺12。7毫米口径的重机枪跳到了“章光101”的货箱上,一拍车门,胡欢已经心领神会的发动了汽车。用汽车追骑兵,虽然骑兵的跑动路线比他灵活得多(骑兵不需要沿着公路,公路边的河滩他们照样能去),但是李杰架在车顶的重机枪喷吐而出的弹链尽管散乱不堪,但漫天飞舞的子弹还是把逃跑的骑兵又撂倒了不少。如果不是道路情况真的很不理想,他绝对是有把握把这支骑兵全部干掉的。

    只是短短的几分钟,战斗就已经结束。

    对于李杰来说,在四死七重伤(轻伤不论)的损失面前,即使击毙了近二十的敌人,也是毫无意义的。在末世里,要补充人手本来就很难,更不要说这些士兵都是和他一起从“圣城”里逃出来,无论纪律性忠诚度,还是战斗力都是不可再生的消耗。这样的战斗只要再来一次,李杰的队伍就彻底完蛋。

    “检查一下!”李杰不等胡欢把车停稳就大声的喊:“只留一个活口,我不要俘虏!”

    如果是在过去,李杰这个命令在海凌珈这种纪律部队成员以及鲁斯这种美军大叔眼里,都是非常违反人道主义原则的,但这个时候,大家都很坚决的执行了他的命令。那些被打下马,但还没有死掉的骑兵,全部被跟上去补了一刀,就地埋了。

    唯一留下的一个活口,也许是他命不该绝,李杰亲眼看到他斩杀了自己的3个士兵(4个直接死亡的士兵里面,有3个就是被他杀掉的),也亲眼看到他被边境的狙击枪打下马来。但是边境的狙杀都是一枪爆头,这家伙却像能在混乱中发现边境的狙击枪弹的轨迹一般,他虽然最终还是没有能躲过,但还是避开了头部,子弹最终击中了他的肩部。而他的黑袍下面穿着的轻质复合铠甲救了他一命,如非如此,即使他避开头部,狙击步枪的子弹同样能把他的肩膀撕烂,而这样的铠甲也是海凌珈最开始的手枪弹打上去没有造成明显伤害的缘由。

    当李杰的手下把这个已经被五花大绑,而且打得面目全非的大胡子推到他面前的时候,李杰手里拿着从尸体上剥下来的符合铠甲,不禁有些赞叹。不得不说,这套铠甲的工艺相当精湛,完全是用高科技将多种金属复合材料拉丝精密的织成软甲,其抗打击能力丝毫不亚于防弹衣。那些骑兵大多数都是被边境爆头打下马来的,另外一些是被鲁斯的野蛮冲撞砍烂的,其余的则基本倒在李杰海凌珈等人近距离的射击或者贴身割喉上面,李杰的普通士兵在这场战斗中战果可以说少得可怜。而即使是被李杰等人近距离用步枪打下来的骑兵,他们身上的软甲也没有破损,但是子弹连着软甲一起打进人体里,或者折断胸骨肋骨刺进器官里,软甲本身还是保存得非常的完好。

    李杰赞赏完了这套软甲,下令将所有尸体上的软甲全部剥下来,然后朝着那个被打折了腿跪在他面前,对他怒目而视的大胡子脸上狠狠的踢了一脚,咬牙切齿的说:“王八蛋!好好回答老子的问题,老子会让你死得痛快一些,不然的话,我会折磨到你连自己姓什么都记不起来!”

    李杰确实恨不得把这家伙碎尸万段,他的损失说起来比对方小,却是无法弥补的。这都是跟他一起杀出“圣城”的伙伴啊,虽然他们都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但是那样一段经历,以及一起活下去的信仰,已经足够让他们把彼此视为亲人了。

    那个大胡子直接就被李杰踢断了两颗牙齿,但是当他重新直起身子,吐掉嘴里的血和泥土时,他依然仰着他的头,用很怪异的腔调说:“你这个异教徒!你以为一个马木留克军人的后裔,会对你屈服吗?”

    “装******啊!”李杰还没有发话,胡欢就忍不住朝大胡子吐了一口口水,说:“马什么鸟,老子倒想看看,你他妈的有多硬!你以为你普通话烂就能装外国人吗?”他说话时他忍不住扭头看了看鲁斯,心想这么说话该不会得罪这个杀神吧?丫的也太恐怖了,直接就是血肉推土机啊。刚才看到鲁斯战斗的身影,即使是伙伴,胡欢也觉得非常的恐怖就是了。

    鲁斯当然不会理会胡欢的这种小心思,但是他对这个大胡子表现出来的战斗力和被俘后的硬气,还是很欣赏的。鲁斯这种人很简单,即使是敌人,只要你有真本事,他也还是会佩服的。

    “胡欢,别土了。马木留克军人最早就是奴隶,这倒和我们很像,而他们曾经创建了自己的王朝,在中东那一带,也曾经辉煌过。”说这话的是李斯特,虽然他是个教授,但很明显接触李杰这样的人时间长了,说话也绝不像教授那么儒雅李杰会说,关我毛事,这禽兽在认识我以前,三教九流,什么人没接触过啊,老实说我压根就没有觉得多他这个教授跟儒雅两个字沾边过),这时候,李斯特看着这个大胡子,抱着手饶有兴致的说:“一个改变了信仰的人,还有脸说别人是异教徒吗?这两把大马士革弯刀你是从哪里偷来的?”说话的同时,李斯特把旁边递给他的两把弯刀亮在了大胡子的面前,刚才,他就是用两把刀斩杀他们的同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