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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初入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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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循着十年前入谷的记忆,我摸索着出谷路线,曲曲折折大半夜竟然成功出了谷。可见其他方面我或许不行,但记忆还算蛮靠谱。

    为了防止谷中人追至,我一夜未敢停,马不停蹄赶路。待到日头升至正中时,我遇到了谷外的第一户人家。这是一户农家,丈夫出去砍柴,妻子在家照顾八十岁的老母,外加浆洗衣物,饲养牲畜等等。

    我给些银子,在那里用了谷外的第一顿饭,虽然是粗茶淡饭,但我因为饿极倒也吃得特别香甜。妻子帮忙喂饱了马,我道了谢并嘱咐若有人问起千万别说见过我,不然会很麻烦。

    布衣裙钗的小妻子目露惊恐,像是被惊吓的小动物。

    我意识到自己话中暗含的威胁意味,挠了挠头修正道:“那个,大嫂,你别怕。是这样的,我爹要把我嫁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我反抗不成只能逃婚。你若把我的行踪透露出去,我会很麻烦。所以,请你见谅。”唉,初出江湖的第一件事竟然是编瞎话忽悠人,我内心稍稍鄙视自己,痛心疾首之。

    樵夫小妻子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这才松口气点点头。

    冲她挥挥手,我跨上骏马,一路疾行。

    金黄的麦田、连绵起伏的山峰、落叶纷飞的树林、清澈通透的小溪等等相继飞掠向身后,我沉寂的一颗心慢慢苏醒,不觉几分豪情充溢其中。

    跃马挥鞭,年少张扬,闯荡江湖,救死扶伤,惩奸除恶,侠名远扬。曾几何时,我也有过这样豪情万丈的梦想。

    又行了一段路,日头已偏西,四周能见度明显降低。身下骏马打了个喷鼻,飞驰的速度慢慢减下来。俯身靠在马背上,连续一日一夜不停息的赶路,也让我颇觉疲惫。

    扯了扯它的长耳朵,我凑上去低声道:“马公子,我们要在天黑之前找到落脚之处,所以你需再加把劲,完成任务晚上犒赏你哦。”

    听我唠叨完,它甩了甩尾巴,偏过头来蹭蹭我的脸,竟然真的跑快了。卧槽,这马太有灵性了吧。重要的是它还会揩油,难不成真是头公马?要知道我刚才那句马公子完全出于胡扯,其实我压根分辨不出公母。

    风声低啸,尘土飞扬。回头望去,视线所及皆是陌生事物,上阳谷早不见影踪。我先是仔细检查手臂上的伤处,已完全愈合几乎看不出伤痕,果然还是打不死的小强体质。接着捏了捏鼓鼓的钱袋,按了按腰间的长剑,又数了数包袱里各种应急药物,心里的忐忑不安这才缓下来。

    幸亏两名守卫大哥随身携带家当,给我凑足了路费。而因为要防备苏沐,我这些日子可谓药不离手,泻药、迷药、□□、解药等各备有一份。不然我恐怕还不能这么顺利地出谷。

    夜幕即将来临,我和马公子还在行路中。我叹了口气,拍拍它的脑袋道:“跟着我让你受苦了。马公子,既然你不辞辛苦地驮我出谷,我也当聊表谢意。可是怎么表达谢意呢?”

    我认真思考片刻,道:“要不我收你做小弟吧,以后保护你不让人欺负。我们一起闯荡江湖,浪迹天涯,自由自在行侠仗义可好?你若同意,就抖抖耳朵。”

    马公子忙于跑路,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有些挫败,捋捋油光发亮的马鬃,努嘴道:“你要是不愿意,那就算……”“了”字还未出口,只见它耳朵抖了抖,抖出的风刮得我脸颊略疼。

    一掌拍下它的耳朵,我哼道:“笨小弟,那么用力做神马。”

    以手支颐,我无聊地绕着它的鬃毛,又道:“既然你是我的小弟,我该给你起个像样的名字。叫什么好呢?我叫莳萝,你随我的姓,嘻嘻,那叫绿萝好了。同意的话,继续抖下耳朵。”

    它埋头行路,完全无反应。

    我想,它或许在考虑吧。动物反应迟钝些可以理解,况且我说的是人话,对于它而言是第二门语言,还要经过脑内翻译过程。

    只是等了半天,它还是毫无反应。

    我呲牙森然道:“没有反应就是默认,以后你就叫绿萝。”

    绿萝君一声长嘶,悲鸣不已。

    我充耳不闻,用鞭杆敲敲它的屁股,“快点跑,不然晚上炖了你吃肉。”

    绿萝君猛甩马头,仰天长号。

    本来以为今晚不得不露宿野外,幸好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驶过那长长的林间小道后,竟然有家灯火通明的客栈映入眼帘。

    只是当打马行至客栈门前,望见上头挂着的匾牌时,我激动的笑容僵在面部,抽动着嘴角念道:“黑店?”

    前来招呼的小二绊在门槛处,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里面有人噗地笑出声。我疑惑地循声看去,只见一位身形高大的男子正用衣袖擦着络腮胡子上的酒水。

    小二帮我牵住马,甩着毛巾急道:“哎哟这位姑娘,我们这是墨店,秋水镇有名的墨店,不是黑店。”

    我抬头仔细打量一番,果然见那“黑”字下面还有个“土”字,歉疚笑道:“小二哥真对不住,光线不好我没看清。”

    那高大男子转眼看来,笑道:“这位姑娘真是位趣人儿。”

    我十年未出谷,也十年未同陌生男子讲过话,所以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只是踏入门内点点头一笑而过。

    谁知在我踏进门的那刻,男子表情瞬间转为惊愕,一动不动,酒碗还端在半空中。我怔了怔不知何意,正欲问小二客房之事,却见小二竟也直勾勾盯着我,眼睛一眨不眨。

    待我回头扫向客栈内寥寥酒客时,发现这些人正望向我,表情震惊如石化。

    我摸不着头脑,难道谷外的江湖已由血腥暴力转为脑残脱线了?怪不得沫雪出谷历练一趟,回去就变成那副模样。

    我正在犹豫如何进行下一步,这时见中等身材微胖的掌柜率先回神,疾步行来,一把推开店小二,躬身笑得脸上褶子层层:“这位姑娘,您是要住店还是要吃饭?”

    “住店,顺便送上来一份晚饭。”

    掌柜殷勤道:“一等房每晚五两银子,附赠早晚饭;二等房每晚三两银子,附赠晚饭;三等房每晚一两银子,无免费餐饭。”

    闻言,我睁大眼睛张口结舌。许久未出谷,谷外消费竟然已高涨到这个地步。下意识地捏捏钱袋,那我岂不是从小康一瞬跌倒了温饱水平?

    但露宿野外总不□□全,我咬了咬牙道:“掌柜的,来间二等房吧。”随后忍不住小声嘀咕道,“这么贵的店还说不是黑店,近墨者黑,可见墨店远比黑店坑爹。”

    掌柜正在移动的胖身板微顿。

    我心下一惊,不好,说坏话被人听到了。

    谁知掌柜愈加殷勤,脸上笑容绽放如菊花:“对不起,刚才小的报错了价,其实是一等房每晚五钱银子,附赠早晚饭;二等房每晚三钱银子,附赠晚饭;三等房每晚一钱银子,无免费餐饭。”

    我一秒变身有钱人,顿时豪情万丈:“那,来两间一等房。”

    掌柜不解:“姑娘还有朋友?”

    我灿然一笑:“不,一间住着,一间看着。”

    掌柜:“……”

    用完丰盛的晚饭,我躺在松软舒适的床铺上,仍有种极度的不真实感。之前小二送饭菜进来时,我抑制不住好奇心问他,刚才众人见我为何会如此惊愕。

    小二以手指天,万分恳切道:“因为姑娘您长得实在太美了。我们这穷乡僻壤凡夫俗子哪见过你这样的美人。所以一时看呆了,看傻了。其实我们也只是仰慕姑娘美貌,并无他想,有得罪之处还请姑娘您大人有大量,多多包涵。”

    我轻咳一声,若无其事地轻颔首:“知道了,你下去吧。”

    待房门关上的那刻,我欣喜地摸了摸脸颊,接着坐到铜镜前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一番,最后捂脸确认:“这个江湖果然走的是脑残路线。”

    双臂枕在脑后,我眼望华丽宽大的床顶,得遇如斯江湖,不觉悲喜交加,心内五味杂陈。悲的是在这样的江湖中历练,再回谷时,我定变得和沫雪一般脱线;喜的是在这样的江湖历练,完全不用担心衣食住行人身安全。

    可惜,我又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