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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风雨戎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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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其实也没有走远,走出了几条街就找了个客栈住下了,张驰叫了些吃食,在客栈二楼靠窗的位置找了个方便看到街上的座位,坐等饭菜端上来。

    趁着这个间隙,慕流云就问起了张驰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毫无疑问,这个局就是专门为了刺杀你而设计的,对方知道这种情况下作为正派大侠的你一定不会坐视不理,而且也知道,你武功虽高却没有多少江湖经验,不擅长防备偷袭。那匕首和袖箭上都淬了巨毒,即使不被刺中要害,只要割开哪怕一个小口子,也足以叫你元气大伤了。”

    “……幸亏你这几日总是不时对我突然袭击,令我变得警觉了许多,不然还真是难保不会被他得逞。”慕流云也是心有余悸,越来越意识到自己过去的“艺高人胆大”是一种何等浅薄和毫无见识的自信。

    “能帮你防住了一次偷袭,我这几天受的痛也就算是没有白挨。”张驰笑得很开心,这几天里虽然他成功偷袭了慕流云很多次,但也被慕流云或反击或弹开或擒拿住好几回。区别在于他是有心算无心,下手总是很有分寸,而慕流云虽然无心伤他,却难免在他身上弄出了一些青紫瘀伤。

    慕流云笑笑,心中已经将张驰视作了朋友,也就不矫情地谢来谢去了,想到张驰之前咬住一丝线索就牵出了雾谷寨的凶手,他有些期待地问道:“既然这个刺客又是淬毒又是服毒的,你可有什么办法能鉴别出这些毒药的来源吗?”

    “恐怕不行,除了一些像断魂蓟这样极其罕见的剧毒以外,一般的毒药很难查出来历,因为有不计其数的方法和手段可以获得。”张驰说,“至于这种在嘴里做个假牙藏毒,一旦行刺失败就服毒自尽免遭拷问的手段,也是挺普遍的,像四川唐门这类专门的刺客杀手组织,还有红莲教这类的邪教教徒,或某些人从小豢养的死士,都会做出类似舍命保密的行为,从刺客所用的兵器和暗器上也看不出什么来历,我比较在意的倒是那人肩上的烫伤。”

    “为何?”

    张驰搓着下巴说:“毫无疑问,身上有伤肯定会影响到刺客的身手,也加大行动失败的几率,只要脑筋还正常的人是不会让一个身上有伤的刺客出手的,而且那个伤口的位置也很特别,你还记得我说过白灵的胸口有个纹身吗?”

    “这刺客也和白灵有关系?”慕流云只觉得对红莲教的恶感又增加了几分。

    “应该说,是和红莲教有关系。”张驰说,“红莲教中除了外围的普通教众以外,都会有这么一个纹身,不同级别的人会刺在不同的地方,教主是在额头,灵女是在胸口,而护火卫就是在左后肩的位置。”

    “所以他应该是红莲教的护火卫,行刺之前刻意烧伤了那一块皮肤,就是为了掩盖红莲教的身份么?”

    “其实也未必,也许这个烧伤是为了掩盖他左后肩有圣火的刺青,但也有可能是为了掩盖他其实没有那个刺青。”

    “你是说……这个刺客其实是惊鸿山庄派来栽赃红莲教的?”

    “是的,我始终还是觉得惊鸿山庄想杀你的动机更大一些,假设这人是惊鸿山庄派来的死士,来之前故意烧掉那一处皮肤,若成功了,他就为惊鸿山庄除去了一大劲敌,若失败,也可以顺水推舟地把你的视线引向红莲教,怎么看都不吃亏。”张驰说,“毕竟从红莲教一贯的处事作风来看,他们的领头之人可不是什么蠢蛋,许多人都知道护火卫的左后肩有个纹身,玩这种一戳就会穿的掩饰有什么意义呢。”

    慕流云有些无力地扶着额头:“真是太复杂了……”

    张驰就安慰他说:“你会觉得复杂是因为线索还太少了,我们现在就像是瞎子摸象一般,才摸了两把,就急着想猜出那是什么,当然不容易了。等我们到了惊鸿山庄,相信事情就会明朗许多,毕竟找到越多相关的线索,我们就离真相越近。”

    慕流云点点头,张驰又不太放心地嘱咐了一句:“这次不论是哪边下的手,对方都无疑是真的想要你的命,只怕今后同样的行刺还会源源不绝,你今后可要时刻小心行事。”

    “我明白。”

    ***

    这时候正是饭点,上菜比较慢,但终于还是轮到他们这一桌了,跑堂的端了饭菜过来,两人就暂时停止了对话,开始吃饭。

    因为他们的位置靠窗,楼下店小二吆喝招呼来客的大嗓门句句都听得一清二楚,这会儿店小二似乎跟一个乞丐起了点争执:“我说大爷,您要饭能不能给换个地儿,在客栈门口要影响我们生意的哇。”

    那乞丐还不高兴了:“我也没坐你门口啊,我浑身上下从头到脚,是挨着你家门了还是挨着你家墙了,我坐的这块地方横看竖看怎么看,都应该叫做大街才对嘛,再说我又没堵着你的门也没碍着你的道,就在旁边坐坐还不行?你这小后生啊真是太不知道尊老爱幼了。”

    “行行行,您有理,能不能劳烦往别处挪挪,这客人进进出出地踩着您了我可担待不起诶!”

    “那你就多虑了,你见过哪个客人一出门就非要贴着墙根走的?难道是梁上君子做惯了,得了不贴墙根就不舒服的病?”

    慕流云夹了一筷子菜,随口问道:“是不是因为丐帮的缘故,这些乞丐似乎都挺强势的。”

    “确实,这一带丐帮的势力比较强,人们对乞丐就比较容忍,即使在别的地方,加入了丐帮的乞丐也不怎么会受到欺负,因为丐帮弟子会为他们出头。”张驰探头往外看了一眼,笑道,“嘿,还是个熟人。”

    “你认识的?”

    “刚才看到过而已。”张驰说,“我想请他上来吃饭,你介意跟乞丐同桌吗?”

    按照张驰对他这个人的了解,慕流云虽然对作恶之人不会客气,但面对其他人的时候并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地位就看不起人,他只担心慕流云嫌乞丐脏。

    “无妨,我反正吃饱了。”慕流云扒了碗里最后一口饭,就放下了碗筷,端起粗茶漱口。

    于是张驰把头伸出窗外对着楼下的店小二说:“小二,也别为难老人家了,我请客,让他上来吃顿饭吧。”

    客人自己都这么说了,店小二也就不好拦着了,毕竟这个乞丐也不是真的到了又脏又臭有碍观瞻的地步。

    那乞丐笑嘻嘻地上了楼,也不客气地自己找个凳子坐了:“二位,又见面了,刚才还没多谢你们救了老汉一命呐。”

    慕流云这才想起来,这不就是之前挡在路中间差点被马车撞死的那个老乞丐吗?

    “话可不能这么说,其实我们就算不出手,你也不会有事的吧。”张驰十分自然地翻起个杯子给他倒了茶,又拿了筷子给他,完全像是面对着一个相熟多年的老朋友而不是路上遇见的乞丐。

    老乞丐既没承认也没否认,一撸袖子接过张驰递给他的筷子,对着一桌还剩了大半的菜咂嘴道:“唉,这时候要是能来上一坛好酒就好啦。”

    张驰一拍大腿道:“正好我也这么想来着,小二,上酒!”

    很快桌子上就放了一坛杨梅酒和一坛烧刀子,还加了一只烧鸡和炒豆花生之类的下酒小菜,老乞丐撕了个鸡腿一边啃一边满嘴含糊不清地问张驰:“我说小兄弟,你该不会是正好认识我吧?”

    “当然不认识,放心吧,你们的规矩我懂,自己说出来的算犯规,被人认出来可不算。”张驰笑笑说,“其实你装得已经非常像了,只是我的眼睛比较尖。”

    老乞丐听着就有点不太服气了:“那你倒是说说看,老汉我到底哪里穿了帮露了馅?”

    张驰气定神闲地笑了笑说:“先前忙于救人的时候我还没有留意,刚才在楼上听到你的声音,我就知道你不会是一般的乞丐了。”

    “我的声音有什么不对的?”

    “不同性格的人说话的语气态度有着天壤之别,就像同样是在威胁别人,稳重自信的人和打肿脸充胖子的人,说话间气势是完全两样的。有经验的人光是听别人说几句话,就可以大致判断出他平时是个什么样的人了。老哥你说话口齿伶俐吐字清晰,态度不卑不亢不温不火,可见为人颇有见识、威望和气量,只是性子活跃,没什么架子,喜欢开玩笑逗小辈玩。”

    “还真是被你说中了,小兄弟,看不出你年纪轻轻倒是挺有几分眼力的,老汉敬你一碗。”那乞丐说着就把一整碗酒喝得一滴不剩,张驰也面不改色地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老乞丐赞赏地看了一眼这个豪气的年轻人:“除了这些,你还看出什么了吗?”

    张驰到底年轻,在喜欢的人面前也难免有一些显摆自己才能的心思,就说:“你手腕以下的部位比小臂黑得多,可见平时习惯穿长袖,这破到胳膊肘的衣服是偶尔才换的,而且衣服虽破却不脏,头发虽乱却不油,身上无异味,指甲缝里也没有老泥,可见平时是个干净的人。右手虎口处老茧明显,打狗棒法一定是练了不少年头了。脚上虽然穿着草鞋,但是脚背颜色均匀没有偏晒的痕迹,可见平时还是穿靴子居多。”

    老乞丐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脚背,不太服气地问:“你怎么知道我是因为穿靴子才没有晒花的,如果我平时都是光着脚,不是也照样晒不花吗?”

    张驰丢了颗花生米在嘴里,笑着说:“如果是习惯光脚的人,脚底的硬茧只怕跟牛蹄子都有的一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