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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只记你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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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在一起,搂抱了许久,许久许久,对的,没错,是他,的的确确真真切切是他身上熟悉的味道。

    方才,在某一瞬间,竟然怀疑,眼前的人,并非是公子刑天,而是他人冒名顶替。

    只因,那点天灯的朱佑樘非得冒出来搅乱,并且,严重惑乱了我的心智。

    此刻,悬着的心,终于彻底放了下来。

    耳朵会骗人,眼睛亦会骗人,但身体的反应却不会骗人,只因那是出于本能,出于习惯。

    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的味道,这种久违的感觉,令自己萌生出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喜极而泣指的是什么,岂不正是这般的场景?

    似乎感觉抱着自己的身影有些颤抖,抬眼去看,这一看,失了一大惊。

    公子刑天的脸庞,有泪正缓缓落下,一滴一滴,落在地上,滴在我的心田。

    心中猛然一阵惊慌,赶紧伸手为他拭去眼泪,殊不料,手刚触摸到他的肌肤之上,被横生抓住,“记住,这次,是你来我身边的,是你自愿来的。别的什么,无关紧要,我不在乎。”

    在印象当中,倒是见过荣华流泪,可从未见过公子刑天流一滴眼泪。或许,他也曾流过泪,只是在我看不见的地方。

    一年前的那个夜晚,究竟发生了何事,仍是记得不大真切,但想来,绝迹是自己脑子抽了疯、说出了什么伤害他的话语来,抑或者,做出了什么伤害他的事情来。

    虽不明所以,但直觉,应与他公子刑天的身份有关。

    若不是涉及到太敏感的东西,若不是问题太过严重,荣华绝迹不会悄无声息地离去。

    想来,他此刻,定然是想起了那日之事,心中有了一丝介怀。

    原本以为,是他抛弃的我,如今看来,事实证明,再一次,我将他给虐地体无完肤。

    虐地过程,不得而知,亦是回想不起一丝半分,但直觉,绝迹不是什么好场面。

    赶紧宽他的心,“是我来找你的,是我自愿的。以前我若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来,请你悉数全都忘掉,只许记住我的好,不许记我的坏。”

    这话,前年的时候,知晓荣华就是我的老妖精的时候,我亦曾对他说过。

    那时,曾以为,从今往后,自己将彻底结束炮灰的命运,从此走上一条顺风顺水的主角道路。

    待一年多之后的今日,再蓦然回首,才发觉,只能用五个字来形容当初的自己:很傻很天真。

    理想总是很美好,而现实,又终是太过惨淡。

    怎样勇于去面对惨淡的人生,这才是我们每一个人该深思的问题。

    就像此刻,即便是为了自己开脱,即便是属于不负责任,那也不能让他耿耿于怀,让他对我形同陌路。

    死皮赖脸算甚?不要脸算甚?先稳住他的心才是关键。

    此言一出,公子刑天朝我看了半晌,眼眸里的神色,异常古怪,隔了好大一会,才缓声答道:“嗯,只记你的好,只记你的好。”像是对我所说,更像是在喃喃自语。

    心,顿时沉了下去,他能这个反应,足以说明,我不止做了对不起他的事情来,而且,还不是一般二般的严重。

    蓦然想起,小昭当日曾经也说过,说我害了他,还害地不浅。

    倘若我不止把他虐地体无完肤,还把他虐地连骨头渣子都不剩,那又该情可以堪呢?

    这个时候,该提起此事来么?大煞风景不要紧,最怕的是,好不容易缓和的关系,再次疏离。

    一时之间,脑中有如翻江倒海一般,思绪万千。

    又记起,初到京城,中了红殇的毒之后,曾经在一处山洞当中见过他,那时的他,身上披着一件猪皮。准确来说,是身上粘着一件猪皮。

    当初一直感叹,是哪个心狠手辣的毒妇,给那般一个如花美男下此等毒手?

    此刻,朝他的后背看了半晌,不放心,又伸手摸了半晌,确定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这才松了一口气来。

    秦七小姐和花蝴蝶说我一直在昏迷当中,从未离开秦家庄半步,当时还有几分怀疑,以为她们在扯谎骗我,如今看来,所谓遇见披着猪皮的人,那兴许纯粹只是一场梦而已。

    不对,不可能只是梦,倘使是梦,那红殇的毒,又该如何解释呢?

    亦不对,倘使不是梦,那他身上的猪皮呢?那可是用强力王粘上去的,没有解药,绝迹是取不下来的。

    再则,这天下间,试问,又有哪个有此等本事将他给伤成那般?

    明白了一些事情,但却愈发糊涂,总觉得,有些东西对不上,在错位着。

    远地不论,就说近的,公子刑天何以放着昆仑山之巅主人的身份不做,反倒来这黑风寨当什么罗刹王。

    也罢,对得上,对不上,又有什么所谓呢?

    我既已然找到了他,已然与他重新在一起,还有什么,比这更为重要呢?

    公子刑天脸上的眼泪,已经渐渐干涸,然而,他的眸色,仍是有种淡淡的忧伤。

    每每看到他出现这种神色,总会没来由地一阵紧张,一阵彷徨不安。

    该如何去做,才能使得他褪却伤悲,重新恢复明媚呢?

    思量了片刻,踮起脚尖,朝他的唇吻去。

    女子用来表明心迹,献吻,应是最为合适的方式。

    再者,昔日,每每荣华让我做什么,而我不愿去做的时候,就会扑过去朝他嘴上啄上两口,他虽无奈,可只得任由我蒙混过关。

    此招,我曾试过数次,屡试不爽。

    果然,公子刑天的身子,明显有过片刻的僵硬,似是尚未料到我会有此般主动的动作。随即,慢慢开始回应,轻轻地,柔柔地,但只是浅尝辄止,并未有太深的纠缠。

    记忆当中,和老妖精在一起的那些岁月,老妖精吻我的时候,似乎就是这般,小心翼翼,视若珍宝一般。

    那时,他还不是荣华,只是我的老妖精,而我,还处于情窦初开的少女怀春阶段。

    那时,我对他,原本还处于单相思状态,结果,因为徐夫人的道来,使得我与他之间的感情,渐渐开始明朗化。

    算来,我与他感情的飞跃变化,徐夫人乃首屈一指的大功臣。

    心思飞转之际,忽听肚中传来一阵咕咕叫声,顿觉几分尴尬,想要伸手去捂,头顺势与他脱离,原本的接吻状态,亦不再继续。

    公子刑天轻声一笑,俯头看向我,道:“饿了的话,我们先去吃饭。”

    原本就绝美的人,这一笑,可谓是颠倒众生、人神共愤。

    一时之间,有些看傻了眼,呆若木鸡一般,半晌都未回过神来。

    当初,他还是荣华那一张脸时,我就时常看地分神,原本以为,时日一久,多少能生出几分厌烦的感觉。

    事实上,不止没有厌烦,没有腻味,反而越看越喜欢。

    此副呆傻的模样,落在他的眼中,又是轻声一笑,“原本以为,你这性子,多少能有几分改变。”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非我不想改变,实乃改变非一朝一夕之事。

    再者,面对如此秀色可餐的男人,还是自己的男人,岂能不心动?岂能不花痴?

    别说是看,就算将其扑倒,那亦是大有可能的事情。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即便心中有千言万语要讲,亦有诸多疑问想要询问,然而,不合时宜地,肚子再次咕咕叫了起来。

    此时,不远处,忽传来一阵“大哥,大哥”的喊声,想来,定是那伙土匪找他吃午饭。

    待再转身,公子刑天的脸,与方才,已然判若两人。

    此刻这张脸,多了几分刚毅与硬朗,少了百分千分的俊美,宛若一位行军打仗的将军一般,与小霍给人的感觉,倒是有几分相似。

    “天魔神功,你如今修炼到第几层了?”顺口问了他一句。

    公子刑天并未回答我的提问,而是问道:“想吃什么,我吩咐厨房给你做!”

    从这转移话题的情形来看,十有**,天魔神功,他并未修炼成功。

    不理会他,接着追问道:“第九层?第八层?第七层?该不会还停留在第七层吧?”

    第七层,是天魔神功最至关重要的一个档口,倘使修炼不过,走火入魔的可能性极大。

    十年前,他的天魔神功就到了第七层,之所以尚未修炼成功,最关键的原因,只怕是由于我。

    修炼天魔神功,最忌讳的,便是一个情字。只有做到无情无义,神功才能练就而成。

    这些年,他一直与我一起,主要的心思,皆都放在了我的身上,当初的盖世神功,也不晓得还剩下几分。

    学如逆海行舟,不进则退,读书如此,习武更如斯。

    “第七层就第七层,只要没有走火入魔就好。”边喃喃着,边留意观察他的神色。

    公子刑天的眼眸当中,有过瞬间的变化,但一闪而过,很快消失不见。

    见此,我挽上他的胳膊,道:“走吧,先去吃饭!”不待他作答,拉着他,朝前走去。

    凡是敏感的东西,此刻都不是计较的时候,时日方长,他不告诉我的,日后自会慢慢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