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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不像表面那般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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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味地站在大街之上自然是查不到什么线索,金如唤或许正是想到了这点,决定去吴记的店铺看看。

    金如唤在前走着,围观群众之中,一些好热闹者也跟在了身后,还有一些则回到客栈或是自己家去睡觉。

    在这些好热闹者中,自然少不了我和唐坤。

    在路上的时候,我对唐坤说道:“没想到这个金如唤果真名不虚传。”

    唐坤看我的眼神,宛若在看一个傻子一般,“你才知道啊!”

    好吧,是我孤陋寡闻了,是我见识浅薄了,是我狗眼看人低了。

    慢慢将手抽了回来,继续走路。

    留着唐坤还要给我做牛做马,断然不能现在就废了他的蹄子和爪子。

    吴记的位置,并不在京城最繁华的街道,而是在最繁华街道的侧巷。虽是侧巷,但道路极为宽阔,看着和正街毫无两样。

    此时,天已近五更,街道之上,原本极为寂静。由于我们这熙熙攘攘地一大群人,立即显得沸沸腾腾起来。

    准确来说,是我们的到来惊扰了那些正在梦香之中的百姓们。

    吴记的门打烊着,那就说明吴发财关门的时候一切还是极为正常的,同时也说明吴发财出去的时候走的不是正门,而是后门。

    金如唤显然也注意到了这点,绕到了后门去。

    后门果然是掩着的,金如唤一推就走了进去。

    我和唐坤跟着走了进去,一些不怕事的胆大者也跟着走了进去。

    金如唤在屋内探查了一番,似乎并未发现有什么蛛丝马迹。

    金如唤查探的时候,我也跟着一起四周瞅瞅,也是没有捕捉到什么蛛丝马迹。

    屋内十分整齐干净,没有被动过和翻过的痕迹。

    这说明吴发财离去的时候并不匆忙,要杀他的人也不是因为钱财抑或是其他东西。

    排除了财杀的可能性,情杀也是不可能的,那就只有剩下仇杀,而仇杀?

    据我所知,公子刑天在布朗族中,似乎并未有仇敌,起码以前的时候并未有。

    怎么想怎么都不明白,公子刑天究竟为何要杀吴发财呢?

    自打我跟了他之后,他亲自动手所杀的人,绝迹不会超过五位。

    金如唤又在吴发财屋中转了好几圈,仍是尚未察觉出一丝端倪。

    “金兄,认识你这么久的时间,还从未见你如此愁眉不展过,看来金兄你这次是遇上棘手的案子了。”

    唐坤这句,也不知道是在关心金如唤还是在落井下石?

    不过,唐坤倒是道出了我的心声。

    原以为像金如唤这种大神,只要在现场勘查上一盏茶的功夫,那便能将一切了然于心。

    “是有些棘手,我总有种感觉,这个案子或许并不像表面那般简单。”金如唤答道,转而看向了我,“不知姑娘有何高见呢?”

    唐坤闻言之后,立即表达了不满之情,“金兄为何问她不问我呢?”

    这一句,唐仑又是道出了我的心声。

    “为何?只因她比你有脑子。”金如唤答道,仿佛全然不顾及唐坤的感受。

    金如唤和唐坤的交情不浅,还是十分不浅,若不然他也不会在唐坤面前心直口快到如斯地步。

    真正的知己好友,真正的好兄弟,正是那些可以在你面前肆无忌惮地说出任何打击你的话语。

    “你和她才第一次相见,怎就知她比我有脑子?”唐坤的语气,明显不服。

    “自打进门开始,她一直在细细留意观察,可你呢?你一直在傻傻发呆。”

    不曾想,金如唤也是一个毒舌。

    “你又怎知她不是在东张西望?”唐坤仍是不服。

    “她眼睛所看处,都是寻常案件之中会出现端倪和蛛丝马迹的地方,而你看的地方,都是屋顶。”金如唤答道。

    我若说自己此时没有笑出声来,那绝迹是假话。

    “既然金兄你如此抬举她,那就让她分析分析,看她究竟察觉出什么端倪来?”

    唐坤说着信步走到一张椅子之前,坐了下来,宛若一副虚心请教的模样。

    “其实说实话,我并未察觉出什么有用的线索。”我如实道来。

    我并非尚未察觉出任何线索,只是不想告诉金如唤和唐坤而已。

    从吴发财屋中的摆设来看,像极了汉人屋中的摆设,然而,吴发财真真切切是位布朗族人。

    布朗族人的图腾,的确是竹鼠,但其实,蛤蟆也是他们一族的图腾。

    汉人总是喜欢说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将蛤蟆形容成一种又丑又下作又卑微的东西,但对于布朗人来说,蛤蟆则是圣物和神物。

    吴发财的桌上,供着一幅财神爷的像,同时也供着一幅金蝉的像。布朗族人正是有此习惯。

    布朗人的确都生活在云南一带,云南属于秦广王的管辖范围,或许,吴发财的死是和秦广王有关联的。

    若说秦广王来京城仅仅是为了找我,是为了取我的小命,那似乎未免有些劳师动众,秦广王倘若真想杀我,完全不用亲自动手,而且有的是时机下手。

    他来京城,想来定然还有其他更为重要的事务,而我,只是顺道解决的事情。

    “切,还不是跟我一样。”唐坤闻言之后,嗤笑了一声,“她一介女子,擅长的又不是断案,你还指望她能说出什么所以然来。”

    唐坤说完之后,许是觉得有几分口渴,顺手拿起桌上的茶壶,往茶杯中倒起水来。

    “亏你一介用毒高手,那茶壶中的水有毒,难道你直到此刻都尚未察觉出来吗?”我也跟着嗤笑了一声。

    此言一出,唐坤脸色霎时大变,直接将手中的水杯摔在了地上。

    洒落在地上的水,并未冒起白沫之类的东西。

    唐坤脸色又是一变,“你这是故意戏弄我呢是吗?”

    我再次嗤笑了一声,“你唐坤那用毒高手的称号还是扔出去喂狗去吧,稍微高明点的毒药,那能让你用肉眼用鼻子就察觉出来吗?毒药中的极品,又有哪一样是有颜色有气味的?”

    “那你说说,这茶壶中的是什么毒药?我方才可是一直都在这桌子周围,也没见你在这茶壶跟前来过啊。”唐坤的眼里,三分不服,四分不置可否,还有三分好奇。

    金如唤的眼里,也有了几分好奇。

    “唐坤啊唐坤,你可真谓是毒术界的败类,你那江湖用毒高手的排名究竟是花了多少银子买来的?亏得金捕头还说你眼睛一直在朝着屋顶看,你没发现屋顶上有一只狼蛛吗?”

    唐坤顿时大惊失色,“你是说,这茶壶里的是狼蛛毒?”

    唐坤的智商,真是让人捉急地不是一点两点。

    百晓生那个所谓的江湖排名,看来也不过尔尔。

    “姑娘的意思,莫非是说这茶壶里的是五石散?”

    金如唤的见识和智商,着实拉了唐坤几大截。

    五石散这门毒药极阴,阴不是关键,关键是五石散虽然无色无味,但极易引来狼蛛。

    吴发财的身上,全然无中毒的痕迹,那就说明他并未喝下这茶壶中的茶,也说明这茶是刚刚沏好不久。

    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就引来狼蛛,足以说明这狼蛛原本就距离吴发财所在的吴记不远。

    狼蛛这种动物并不常见,且一般生活在南方湿润气候一带。

    此时不难推测出,这狼蛛绝迹是有人蓄意饲养。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昆仑山之巅杀人,从来都是明刀明枪,何须费如此功夫?

    吴发财的武功虽不差,可昆仑山之巅随便一个弟子出来,都能取他的性命于无形之中,何况还是公子刑天亲自动手。

    换句话说,公子刑天倘若要杀吴发财,那绝迹相当于捏死一只蚂蚁一般,那这五石散算怎么子回事?

    吴发财似乎的确是死于拈花一笑,但他的死,他的身份,着实莫测。

    金如唤见识广博,思维严谨,自打听我肯定那就是五石散之后,陷入了良久的思索之中。

    唐坤问我:“五石散无色无味,单凭狼蛛就判断出,套用你的话说,未免有点草率。”

    “你说的很对,单凭狼蛛的确是有些草率,因而我只是推测而已,等到茶壶中的茶溅了出来,我才得以确定。每一种毒药混在水里,水其实都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虽然极其细微,但若细细观察,还是能发现与众不同之处。”

    “毒药和水混在一起的模样?怎么会有人无聊到这般程度?”唐坤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天外之外一般。

    没错,我正是那个无聊到无可救药的人。

    荣华离去之后,在等待他的那些日子中,别说是观察毒药和水在一起的模样,就连毒药和水的比例多少,我都做出过研究。

    “看来此事当真不如表面那般简单。”唐坤说完这句,似乎也陷入沉思之中。

    “连唐兄都察觉此事不一般,那就足以说明此事着实不一般。”

    金如唤虽在思索之中,但有着一心两用的好本领,适时接过了唐坤的话茬。

    这话,是在公然质疑唐坤的智商,殊不料,唐坤不止不动怒,反而微微一笑,答道:”金兄,这下我看你怎么交差!”

    唐坤和金如唤,倒真算是一对活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