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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火爆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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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鼎二十一年,夏秋交会的时节,万物由荣转枯,然而宁边注定是生机勃勃。 樂文小说|

    随着宁边官府的一声锣响,互市重开。

    早就等在外面的人们早已迫不及待一窝蜂的涌了进去,摆摊的想找个好地方,买东西的则想先人一步从胡人那里换来价廉物美的好东西。

    洪忠家住在宁边县城西街口,爹在骚乱中身亡,娘没过多久就改嫁去了别的县城,再也没有回来看过他们兄弟姐妹。洪忠是家中的老大,底下还有一弟一妹,弟弟年幼,妹妹更是只在襁褓中嗷嗷待哺,养家的重担一下就落在了这个只有十四五岁的少年身上。

    好在他家还算有点家当,但这么坐吃山空也不行,洪忠找不到谋生的手段,平日里过不下去时就拿些家中物件去典当。不过他家也没什么特别值钱的物件,当铺老板向来都是将价钱压得低低的,勉强糊口度日罢了。再这么下去,他们一家迟早要饿死。

    听到互市的消息,洪忠咬咬牙,横竖不去也是个死,倒不如去试试。这么想着,他吩咐家中幼弟好好照顾着妹妹,自己带了个硬的跟石头一般的饼子,背上包裹便早早到那儿等着。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弟弟虽然年幼,但懂事的点点头,稚声稚气的说着:“大哥你放心去吧,我会照顾好小妹的。”说着,还用自己干瘦的小手摸了摸妹妹的脸。

    洪忠想到一双小弟妹干瘦的脸,完全没有这个年纪的孩童应有的红润可爱,心酸极了,手下摆摊的动作也更快了。

    其实洪忠也没什么好货,就是一些家中父母健在时购置的多余的日常陶瓷器具罢了。

    他环顾了左右,许多人比他有经验得多,看来也不是第一次和胡人做生意,有的摊子看起来就不错,大多是卖盐巴、茶叶,还有卖一些如簪子、丝绸之类的。

    盐归官府掌控,对他们家而言是个稀罕物,平日里勉强能吃上一点,但也没有多余的拿出来卖,茶叶这种更不用说了,至于丝绸之类的昂贵物件,他也就只能望洋兴叹。

    洪忠心里打起了小鼓,开始有些惴惴不安。

    等到互市中的小摊差不多都摆好后,大家都翘首坐在自己的摊前,伸长了脖子巴望着。

    过了一会儿,有人开始窃窃私语:“怎么还不来?官府不会是刷我们的吧?”

    “会不会是那胡人不肯来了?我就说嘛,这刚打完仗就开互市,谁敢来啊。估计县令大人冒险去说服那哈朵部落首领的传言也是假的,那些个官,只知道自己捞得盆满钵满的,那会管咱们老百姓的死活?”

    “哎呀小声点!你不想活了!没看见那边有官差拿着刀呢!”

    洪忠没有参与这些讨论,他默默的把自己面前的陶器瓷器摆放得更整齐了一些,心中有些发苦——这些还有心情聊天说话的人,怕是都还没有走到穷途末路的,像他这种再不变通就要完蛋的,哪有心思去埋冤别人。

    洪忠低着头,毕竟还是个小少年,眼眶开始发红,有眼泪珠子开始在眼里打转了。

    渐渐的,他觉得有些不对劲,周围的窃窃私语都停了下来,一片寂静在人群中蔓延开来。

    然而不知是谁激动的喊了一声:“来了来了!”

    这一声“来了”就好像是一滴水不小心落进了滚油锅中,溅起了一片炸裂的波澜,兴奋的情绪相互感染,不少人都开始激动的扭着身子,恨不得把生意拉到自己的摊子前不让走才好!

    洪忠也听到了声音,他先是愣了一会儿,然后猛的抬起头来看向了前面!

    一群人高马大、虬须满面的胡人出现在了街头,他们有的腰间串着钱,有的肩上扛着牛羊,正一步步的朝互市走来。

    人们瞬间都像反应了过来似的,热闹的招呼叫卖声同时出现,不绝于耳,却完全不显嘈杂。即使是站在好远之外,也能听出那声音中显而易见的喜悦。

    胡人们见到互市中人头攒动的汉人也是眼前一亮,脚下的步伐更快了几分,虎虎生风。

    大多数的胡人明显是青睐茶叶、盐巴之类的货物多些,不少衣着富贵的更是挑选起了那些做工精美的簪子放入怀中,估计是用来讨好家中母老虎的。

    洪忠伸长了脖子,急得直冒汗,几次三番张了张嘴,少年到底脸皮薄,就是不好意思大声吆喝。也有几个零星的胡人在他的摊子前晃悠了片刻,但见这摊主沉默寡言的也没了兴趣,跑去别的摊子挑挑拣拣去了。

    他旁边的大婶自己织的布都卖出去了好几匹,见洪忠这幅样子有些着急,使劲的扯了扯他:“哎哟娃呀,你这不招呼客人谁会买你的东西啊,别不好意思,这里大家不都这样么。”

    两人说话间,又有一个衣着普通的胡人汉子在洪忠的摊子前停了下来,迟疑着挑拣了片刻。

    那热心的大婶赶紧帮忙招呼:“大爷快看看这些瓷器,平日里吃饭装水的都用得上,这孩子是个老实人,卖的东西那都是好物,绝对不会坑了您哪!”

    那胡人汉子开口,汉话明显还有些生涩:“好是好,就是有些容易磕了碰了,就不好看了。”

    洪忠终于鼓起勇气,指了指一旁的花纹陶器:“那大爷你看看这个,这是陶的,没瓷器那么精美,平日里粗放些使用也没问题,价钱也更低廉。”

    胡人的目光移了过去,似乎对陶器更为满意,尤其是其中一个大水罐,容量又大花纹又漂亮,他家婆娘以后装水不但轻松得多,在一群胡人婆娘中也能倍儿有面子。洪忠出门前还打了水,仔仔细细的将这些物件擦得干干净净,一丝灰尘都没有。

    他有些迟疑的开口:“你这些似乎都是有些旧的……这样吧,我用这条羊腿跟你换这些陶器,就不给钱了,你看如何?”

    说着,他拍了拍肩上那条有些风干的羊腿。那羊腿不大,但是看肉质还比较新鲜。

    洪忠有些激动,他家已经好久没开过荤了,自从停止了和胡人的贸易之后,羊肉的价钱更是一路猛涨,这羊腿就算他自己不吃,拿去酒楼卖了也能换好些钱,剩下的钱还够买好几倍的猪肉的。

    他连连点头,觉得自己多余的陶器能换这么一根羊腿简直是占了大便宜,哪有不同意的道理。

    那胡人见他同意了,也是开心得紧,赶紧一手交腿一手交货了,生怕眼前这汉人小伙子反悔。

    他精明着呢,这集市上卖盐巴茶叶的多,可这卖陶器瓷器的却没几个,这些东西拿回去,自己家多了还可以转手卖出去,反正都是平日里用得着的东西,只用了这么一条羊腿,一文钱没花当真划算,反正他家羊腿多的是。

    只可惜身上没什么钱,不然连那些雕花精美的瓷器也一起买了回去,高价转卖给部落里的贵族或者旁边部落就是好大一笔钱。

    那汉子想着,真是失策,下次互市一定要多带点东西和钱来好好淘上一番,汉人的宝贝真的遍地都是啊!

    这第一笔生意开了张,后面居然也出奇的顺利,没过一会儿,洪忠小摊上的东西都被胡人一扫而空。

    他捧着手上的碎银子,充满了不真实的感觉,自从父亲去世,他已经好久没见过这么多钱了——他奶奶的,胡人可真有钱,这种品相一般的瓷器居然也当个宝似的买了回去。

    洪忠收起了铺在地上的布,感激的冲旁边的大婶道了谢,将钱装好,扛起羊腿便飞快的往家中跑去,他要带弟弟妹妹出去开个荤。

    路过县衙门口的时候,洪忠抬起头看了一眼县衙的牌匾,停下了脚步,恭恭敬敬的朝里边鞠了个躬——他听说之所以宁边的互市能这么早就开起来,多亏了县令大人不惧危险,只身前往部落说服了胡人。父亲从小就教他知恩图报,虽然总是听旁人说朝廷里许多狗官贪赃枉法、草菅人命,但他觉得他们宁边新来的县令大人真是个为民着想的好官。

    像洪忠这样的还有很多,当天去了互市的无不是满面喜悦,叽叽喳喳的相伴回家,对县令大人无不是交口称赞。

    渐渐的,互市的规模越来越大,就连旁边县城的不少人都不惜慕名长途跋涉来宁边交易——宁边县有脑袋机灵的人,低价收购了胡人的东西后便高价去其它县城卖出,赚得盆满钵满的,看着真是眼红!

    这抢占了先机就是占便宜!

    ……

    不出几个月,宁边已经成为了边境数一数二的贸易大城,其它县城也只有看着眼红的份。没办法,人家宁边互市弄得好,很多胡人都只愿意去那里,只相信宁边的互市,就算有县城其后也设置了互市,终究也是小打小闹,不成气候。

    郁开诚是第一次来北疆,往日里听说此地苦寒贫瘠,边民深受胡人影响,粗俗彪悍,若不是有要务在身,他是万万不愿意来的。

    刚到宁边县城,低矮而摇摇欲坠的土城墙就让他撇了撇嘴,再看看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皆是行色匆匆,一副为生活所劳累奔波的模样,基本上就没几个驻足聊天的,顿时都有了掉转马头赶紧回去的念头。

    好歹他还记得自己的任务,心里再不愿意也只得继续催马前行。

    郁开诚觉得膈应,却不知街头上宁边的百姓还把他当奇葩看呢。

    若是几个月前连饭都吃不饱的时候,他们可能还会觉得这是府城或是哪里来的贵人,现在看来简直就是个人傻钱多的傻缺嘛。

    来咱们宁边还用绫罗绸缎将自己包裹得张扬,这不是摆明了告诉胡人做生意得时候快来宰我吗?低调,低调懂吗?

    再看看他身下的马,啧啧,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品种嘛,咱们宁边驻军现在的马匹都是从胡人那里买来的便宜的千里马,这公子哥的明显也就是个外强中干的货色。

    郁开诚被街上百姓的目光弄得有些莫名其妙,心想这宁边可真奇怪,也不再看,直奔互市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