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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好感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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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白二小姐既然已经和沈家少爷订了亲,就该恪守本分,小心做人。

    没想到她却在私底下勾搭九殿下,甭管这件事是真是假,在谣言四起的情况下,白二小姐的形象自然是一落千仗。

    不过五年的时间眨眼过去,大伙渐渐看清楚,当年名声被传得很烂的白家小姐这些年一直规规矩矩,与人相处时也从未有过半点差池和争执。

    倒是沈家的小姐,自以为是国公府的千金,不但嚣张跋扈仗势欺人,还经常惹事生非,无形之中给自己树了不少敌人。

    由于这沈小姐刁钻蛮横的名声越来越响亮,以至于她早就过了适婚年龄,却仍旧没有哪家公子乐意上门提亲凡。

    倒是有几个想攀国公府这门亲事的豪门贵族试着去沈府提过几次,结果沈小姐不是嫌对方公子模样长得不够俊,就是嫌对方文采不如自己,甚至还口出狂言的说,当今天下只有九殿下赵璟才配得上自己。

    总之,如今已经十八岁的沈彩柔仍旧没嫁出去,绝对是她自己给自己折腾出来的謦。

    眼下白家落了难,这些老百姓有看热闹的,也有暗自同情的。

    逍远侯是什么人大家心里都有数,说他是祁国叛臣,众人根本就不相信。

    不过,皇上的话就是一言九鼎,他们这些小老百姓除了眼睁睁看着之外,实在是没有其它办法可想。

    此时看到沈家老太太带着那个名声不太好的孙女这么奚落白家人,有喜欢抱打不平的,自然在人群中声讨沈家人确实不怎么讲究。

    白家都已经这样了,她们居然还落井下石,真真是个惹不起的小人。

    沈老太太和沈彩柔见大伙聚在一起对自己指指点点,脸色难看得简直比鞋底儿还黑。

    沈彩柔最先沉不住气,怒指着白洛筝痛骂道:“你别给脸不要脸,早晚有一天,你会后悔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

    白洛筝投给对方一记阴狠的冷笑,一字一句道:“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沈彩柔,你最好祈祷我们白家没有重归京城的那一日,否则,你会为你今天所说的每一句话,付出连你自己也想象不出来的沉重代价!”

    直到很久以后,沈彩柔都无法忘记,白洛筝投给她的那记狠笑,在当时,到底给她带来了怎样的震撼与惊惧。

    从京城到七喜镇快马加鞭赶路的话要走上七八天的路程。

    近些日子白老太太的身子骨不太好,为了避免长途跋涉会加重老太太的病情,白洛筝提议慢行慢赶,反正她们的时间有多是,根本就不急着快马加鞭日夜赶路。

    幸亏随行的队伍中有医术高明的李大夫和珠莲来回照应着,白老太太的身体才不至于受到什么损伤。

    经过这一连串的打击,贺碧兰也渐渐走出悲伤的阴影,慢慢学会了坚强和面对。

    这些人中最有出息的便是年幼的白小少爷,本以为经过这次家变,锦衣玉食的小娃娃会受不了舟车劳顿之苦在路上哇哇大哭。

    结果白小少爷非常懂事,还时常像个小大人一样安慰奶奶和娘亲,等他长大之后,一定会把白家给夺回来,让那些曾欺负过他们的人一个都别想好过。

    前世,贺碧兰年纪轻轻便香消玉殒,根本就没机会生下白佳聿这么个可心的小东西。

    如今世道逆转,不但奶奶和姨母安然无恙的活着,白氏一门还多了这么一个招人疼的小家伙。

    白洛筝对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非常疼爱,小家伙对他这个二姐也是各种依赖撒娇献媚讨好。

    总之,这趟由京城到七喜镇的行程,因为有了白佳聿的存在,倒是抹掉了不少悲伤的情绪,无形中给这个队伍中增添了许多欢声笑语……

    在路上兜兜转转了将近一个月,一家人总算是平安抵达了七喜镇。

    与繁华热闹的京城相比,这里只不过就是一个人烟稀少、占地不广、又有些贫穷落后的普通小镇。

    白家世代都是书香门第,祖上也算是小有资产,白老爷子十六岁进京入仕之后,白老爷子的父母便跟着儿子一起落户到京城了。

    饶是如此,七喜镇这边的白家祖宅却并没有被便卖。

    白老爷子是个念旧之人,临终前告诉白老太太,他死之后,一定要将尸骨运回七喜镇葬入白家祖坟。

    前些年,每到老爷子忌日,白老太太都会拖家带口回七喜镇给白家祖先们上坟扫墓。

    几年前洛河发生了一场巨大的洪灾,引发了十分严重的泥石流。

    官道大面积被堵,有几座途经七喜镇的小桥也被破坏得一塌糊涂,导致行人根本无法顺利通行。

    没过多久,白正杰又正式迎娶贺碧兰,紧接着又生下白佳聿。

    白老太太不忍心儿媳妇和年幼的孙子长途奔波,所以历经了长达五年的时间,祖孙三代还是第一次踏上七喜镇的土地。

    白家老宅位于七喜镇锦华大

    街的头一家,是一栋六进六出的大院子。

    虽然和京城的逍远侯府没什么可比性,但在七喜镇,白家的声望和口碑绝对处于一个超然的地位。

    来时的路上,白洛筝从白老太太口中得知,这边有一个姓刘的老头儿,是白老爷子年少时家里给买的小厮。

    白老爷子进京入仕之后,白氏一门便跟着他一块举家迁徙去了京城。

    唯独这姓刘的小厮和几个忠心的家仆,被留在七喜镇负责打扫和照管这边的老宅。

    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白洛筝对七喜镇这边的老宅子的印象都非常浅薄。

    只依稀记得,爷爷在这边似乎有一门远亲,亲戚家有几个和她年龄相彷的小孩子。

    当时她年纪还小,大概只有五六岁吧。

    姨母有次上街给她买了一只碧绿色的翡翠镯子,那镯子材质非常不错,衬得她整只手腕子都白晳娇嫩,煞是好看。

    结果这翡翠镯子她戴了才不到半天,就被那远房亲戚家的一个小丫头给磕坏了。

    按常理说,镯子坏就坏了,只要那小丫头跟她说句对不起也就算了。

    没想到那丫头惹了祸,不但没有半点愧疚心,反而还跑到她奶奶面前恶人先告状,说自己手欠欺负她,才不小心把镯子给磕了个稀巴烂。

    奶奶捏着她的耳朵说她是个不听话的淘气包,有口难言的她气得连当天晚饭都没吃进去。

    从那以后,白洛筝对七喜镇的好感就彻底消失在那段记忆中。